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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拨付2023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省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4〕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暨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4〕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省奖补资金合计700万元拨付至中集集装箱(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详见附件。
请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使用财政奖补资金时,应主要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对于所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奖补资金,企业须围绕制造业单项冠军发展目标自主安排使用,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伦锦豪,联系电话:2222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