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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关于开展2025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浏览量:547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7-15/2024-09-15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东省关于开展2025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为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科学安排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根据预算工作安排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建〔2023〕1号)等规定,现就2025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范围包括:

  (一)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项目。重点支持已列入国家和省重大规划的项目,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千万工程”等重大战略项目。

  (二)能“打粮”的项目。重点支持可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资金和投资等项目。

  (三)支撑落实全省重大战略规划或重要领域建设方案落地的谋划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资金使用范围。建设项目从规划研究、立项申请、初步设计等到项目开工前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规划研究、规划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的材料编制、招标、咨询、评估、审查、论证等相关工作。前期费不安排已开工项目或用作建设资金,以及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等费用。

  (二)申报单位。省业务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相应部门、企业直接提出前期费申请;市(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相应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提出前期费申请。

  (三)申报方式。计划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单位,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xmk.gdtz.gov.cn/)进行项目入库和网上申报,同时准备相关材料开展书面申报工作。

  (四)申报材料。分项目单位和申报单位两种情况。

  一是项目单位要按照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向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一项目一报告),主要内容如下(具体在项目库中按要求填报):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政策文件依据和申报理由(包括项目实施基础、可行性、必要性)、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或建设资金筹措计划);

  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3.前期工作方案,包括当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的内容、进度安排、前期工作经费需求、合同签订情况、支出计划等;

  4.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计算依据和标准;

  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从系统导出);

  6.其他有关材料。

  二是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项目单位的申请材料,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按项目推进的重要性、急迫性予以排序,正式申报项目数量请控制在20个以内,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申报2025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

  2.广东省2025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申报汇总表(从系统导出);

  3.2025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入库申报表(从系统导出);

  4.2025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从系统导出)。

  (五)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前期工作经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安排范围,项目前期工作内容是否符合前期工作进度、相应前期工作费用是否符合取费标准等,确保项目符合成熟度、规范性、经济性等要求。申报单位应会同级财政部门核查项目已获得或正在申请的其他财政资金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系统中详细填报,确保填报信息规范、完整。

  (六)申报时限要求。请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于9月15日前完成书面申报,并将有关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委(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处)。为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请各单位在7月底前做好项目网上登记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请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紧紧围绕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系统谋划储备项目,及时组织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工作,科学合理提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求,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支出使用。

  (二)落实资金申报责任。请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本领域、本地有关项目单位的业务指导,落实资金申报审核和监督责任,严格把关项目质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快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进度。省前期工作经费实行执行进度和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支出进度将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对支出进度滞后的,将视情况相应核减安排额度或不再安排。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处 邓涛,020-83134628;唐文银,020-83133126;系统技术支持 黄财权,15179729591;杨挺毅,18279108377;电子邮箱:jw_gdzdxm@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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