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下达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励资金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3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励资金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办〔2023〕17号)及相关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惠州市制造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励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推荐、信用核查、专家组集中评审、局党组会审议、公示等环节,安排奖励72家企业和4个行业协会共计资金242.65万元。现将资金安排计划和绩效目标表下达给你们,请按要求尽快联系同级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有关市级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企业要对财政奖励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同时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获奖励企业应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8日
(联系人:严晓燕,电话:280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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