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申报工作。相关通知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8〕36号)(网址: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67/n3057273/c6193165/content.html)。
因时间紧急,经与省财政厅沟通,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务必于5月30日(周三)下午17时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以及联合推荐文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创新处)、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资料按照工信厅联规〔2018〕36号文中附件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项目申报书一式11份(附电子版),相关附件按规定顺序装订一式6份,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供项目介绍有声PPT(刻录光盘2份提交我委),时长不超过10分钟。其中,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类项目PPT须包括立项必要性、牵头单位情况、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项目内容及实施方案、组织结构等内容;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类项目PPT须包括立项必要性、牵头单位情况、项目内容及实施方案、联合体组织方式及运行机制、项目已有基础等内容。
广州市推荐项目不超过6个,其他地市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中央企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牵头项目通过所在地市申报,不占地方项目申报指标;省属企业通过所在集团报送,且每个省属企业集团限报1个项目;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须通过所在地市申报,纳入地方项目申报指标。项目建设地点必须在广东省。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项目汇总表需按照项目推荐先后顺序排序。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创新处 曲超,电话:020-83134277,1360281769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707室,
电子邮箱:sjxwcxc@163.com)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