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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珠海市横琴新区2015年度特殊人才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量:195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6-04-01/2016-04-30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珠海市横琴新区2015年度特殊人才奖励的通知


  一、申报时间

  2016年 4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在横琴新区登记注册或经营纳税的企业、机构中工作;

  (二)符合《横琴新区人才开发目录(2013-2015)》(见附件1)岗位要求;

  (三)2015年工作业绩突出,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申报;

  (四)2015年度在横琴新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下8个税项的纳税总额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财产转让所得按25%计入总额)。

  1.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纳税额;

  4.劳务报酬所得纳税额;

  5.稿酬所得纳税额;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额;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纳税额;

  8.排除不动产转让所得的纳税额后,其余财产转让所得纳税额的25% 。

  (五)在横琴新区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可以申报特殊人才资格。港澳居民在横琴新区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获评特殊人才后,不重复享受人才奖励。

  三、特殊人才评审条件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人才开发目录(2013—2015)》提出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条件如下:

  1.申请人所在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横琴新区重点发展的七大产业,即旅游休闲、金融服务、商务服务、医药保健、文化创意、科教研发、高新技术。

  2.申请人所在企业对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

  3.申请人所从事的岗位及其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符合《横琴新区人才开发目录(2013—2015)》要求。

  4.申请人对横琴新区开发作出实际贡献,为所在企业创造较大价值。中高层管理人才、专业技术骨干人才、高技能人才优先入选。

  四、扶持措施

  横琴新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为特殊人才提供各类优惠待遇与扶持。在横琴新区范围内,同一类型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珠海市有关扶持的,一般不在横琴新区重复享受同类型的扶持,但有规定可以重复的,从其规定。经评审产生的特殊人才,依照《横琴新区人才开发目录(2013—2015)》和《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核定其奖励金额。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单位登录点击进入横琴新区人才管理登记系统(http://202.105.183.175/Category_114/Index.aspx),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企业管理界面,登记人才信息,获取人才系统登记编号。详见《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才信息管理登记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

  (二)用人单位下载珠海市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6)按要求填写。

  (三)由用人单位汇总全部申请人员材料后,提交横琴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六、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全部申报材料,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须用A4纸打印并依次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列,装订整齐,递交于横琴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一)珠海市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除纸质材料外,还须提交word版本,发至rcjlsb@163.com(附件3);

  (二)珠海市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申请人员汇总表,除纸质材料外,还须提交excel版本,发至rcjlsb@163.com(附件4);

  (三)每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纸质资料请按如下顺序排列):

  1、珠海市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

  2、珠海市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6);

  3、珠海市横琴新区地税局开具的2015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在横琴新区就业期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或证明材料(异地参保人员须提供在异地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5、劳动合同属于珠海市外的,须提供在横琴工作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证明、聘用合同、劳务合同(非提供独立个人劳务者适用)其中一项;劳动合同属于珠海市内的,且已经在劳动局网上备案的人员不用提供相关资料,劳动合同属于珠海市内,但未在劳动局网上备案的需提供在横琴工作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证明、聘用合同、劳务合同(非提供独立个人劳务者适用)其中一项。提供独立个人劳务的,须提供临时税务登记证明材料;

  6、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本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建议提供中国银行银行卡)。

  七、其它事宜

  (一)有关申报表单

  附件1: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才开发目录(2013-2015)

  附件2: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才信息管理登记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3:珠海市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4:珠海市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申请人员汇总表

  附件5:珠海市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6:珠海市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申请表

  (二)本指南由横琴新区人才和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编制并负责解释;

  (三)申报地址: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四)联系人:向 锋 林菁菁;

  (五)联系电话:0756-8841660;0756-8841168。

  

 

  横琴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局

  2016年3月29日


政策依据

2020-07-17
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