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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18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1 浏览量:175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8-09-03/2018-10-15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2018 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申报通知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富山工业园科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珠科工信〔2018〕742 号)有关要求,现启动 2018 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网上注册申报。请通过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 和管理平台(http://ywgl.zhcz.gov.cn/egrantweb/)申报, 网上注册后,点击“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 目”模块进行资料填写,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二)网上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交至各区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至我局审核,确认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后辅助材料的顺序,打印一式 5 份,加盖公章,编制目录,统一用 A4 纸张胶装。请勿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装订。

  (三)申报和推荐时间。 本批次申报时间为2018 年9月3 日至10 月15 日(网上申报系统预计9 月15 日开通)。区科工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9 日。各单位提交纸质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24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支持范围

  根据今年项目征集情况,本年度竞争性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高端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领域。

  (一)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

  1.生物医药

  支持治疗恶性肿瘤、传染性和代谢性等重大疾病的单克隆抗体等生物药物、化学药物以及新型药物给药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对肿瘤等重大疾病确有疗效的中药新药的研发和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水平达到国内一流,项目执行 期内获得临床批文及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并实现产业化。

  2.医疗器械

  支持开展基础医疗相关的医用设备及材料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对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消化道疾病、 遗传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方面的诊断设备及试剂的开发与应用。

  指标要求:项目执行期内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申请发明专利 5 件以上,相关技术产品已在临床得到推广应用,实现销售1000 万元以上。

  (二)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

  1.人工智能

  (1)无人船、无人驾驶汽车与无人机技术

  支持无人驾驶系统环境感知、定位、通信导航、故障诊 断技术研发,支持智能航行监控与避碰技术研发,支持智能交通分析计算技术和平台研发,支持无人船、无人驾驶汽车、 无人机的系统集成和制造自动化。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形成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草案,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5 件,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2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智能工厂集成优化技术及应用示范

  支持新型工业网络、工厂管控平台技术研发,支持企业级工业大数据的支撑软件系统研发,支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研发,解决生产设备联网、准确快速预测出生产设备故障并及时维护,通过信息化监控,优化生产管理。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 5 件,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不少于2 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2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智能制造

  (1)智能机器人技术

  支持工业机器人研发,支持机器人智能共享工厂重点装 备与核心技术研发及应用,重点提高机器人的可靠性与安全性指标。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整机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少于 10000 小时。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 5 件,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不少于 2 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2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智能装备关键部件研发与应用

  支持智能减速机和伺服电机等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研发与应用,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需开发出不 少于 5 个种类或系列关键部件,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少于15000小时。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 5 件,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不少于 2 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2000 万元以 上销售收入。

  (三)高端电子信息

  1.高性能芯片

  支持高性能计算、存储和通信芯片研发,支持人工智能、 深度学习的相关芯片和模组研发,支持面向多领域的专用高 性能 SoC 和 SiP 芯片和模组研发,支持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芯片技术研发,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芯片,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执行期内完成申请发明专利 5 件以上,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 2 项,实现芯片量产 100 万片或实现2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通信技术和专用电子系统

  支持 5G 技术通信设备与系统研发,支持面向多领域的专 用通信设备与系统研发,支持智能自组织网络技术和系统研 发,以及支持专用机载、船载、智能监控或其他专用电子装备和系统研发,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执行期内完成申请发明专利 5 件以上,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 2 项,实现 2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3.云计算、大数据与智能应用

       支持 AI/HI、区块链的新型云计算技术和平台研发,支 持云环境安全和绿色计算技术研发,支持大数据智能挖掘、 可视化技术研发,支持大数据管理、数据开放共享与融合的 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图像、视频和自然语言智能处理技术 和应用,支持智能决策控制和知识图谱技术研发和应用。项 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执行期内完成申请发明专利 5 件以上,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 2 项,实现 2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四)新能源与新材料

  1.新能源

  支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关键设备研发,支持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储能电池及充电站集成控制技术,支 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整车控制器等关 键零部件技术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 内申请发明专利 5 件以上,形成关键设备与技术标准 1-2 项, 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2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新材料

  (1)先进结构材料与高性能复合材料

  支持高性能合成树脂、特种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高性能合成纤维、轻量化复合材料研发,以及其它高性能先进聚 合物复合材料的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 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2)特种功能材料

  支持免喷涂聚合物材料、抗酸性钢管材料、特种陶瓷材 料、硅碳复合材料、透明导电薄膜材料及环保型摩擦材料等 的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 产业化。

  (3)特种功能涂料与打印材料

  支持特种功能涂料、水性环保涂料、高性能与环保型打 印材料,以及其它精细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需形成 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产业化。

  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 内需要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5 件以上,形成关键设备与技术标准 1-2 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2000 万元以上的销售收 入。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及承担主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领域列入本申报通知,且每个承担主体限申报一 个项目。

  2.项目承担主体必须为珠海市注册的企业、企业与高校

  (科研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外引进 的“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 企业必须承诺于资金拨付前整体搬迁至珠海并开展正常经 营。

  3.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原则上申报企业 上年度销售额 8000 万元以上。为鼓励创新创业,新三板挂牌、 “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我市大型企业投资孵化、 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已投资项目等可不受年度销售额指标限 制。

  4.项目承担主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 度,社会信誉、纳税信用良好。

  5.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或能填补国内空白, 或能打破国外技术封锁,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 化。

  6.项目具有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有自主品牌和核 心技术,能代表中(长)期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方向。

  7.项目实施后能形成产业集群或主导产品,有良好的市 场前景和较大的税收贡献。

  8.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领军人才 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生产、研发和管理条件。

  10.本项目支持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不支持已完 成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实现产业化项目以及享受过市级财 政资金扶持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

  2.项目立项的内外部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如涉及政 府主管单位备案、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 件。

  3.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 确保项目实施的其他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经中介机构审核的上一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等相关 财税证明材料。

  5.引入科技投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资金到账证明。

  6.项目承担人及课题组研发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承担单位的生产、研发和管理的准入、认证及相 关证明材料。

  8.有关技术先进性的证明、证书(高新技术企业、企业 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专利、科技奖励等)。

  9.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加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章。

  10.新三板挂牌、“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我市 大型企业投资孵化、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已投资项目可不受年 度销售额指标限制,申报相关单位出具项目情况说明以及佐 证材料。

  11.根据产业发展特点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支持额度

  竞争性项目评审扶持是以项目为依托,通过无偿补助方 式支持重点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核心装备研制。 单个项目市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定额 300-500 万元,且市财 政补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 30%,鼓励我市科技 创业投资机构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优先支持各区(功能区) 承诺配套的项目。

  (四)项目实施期限及管理

  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3 年。 项目承担单位每年须提交项目技术进展情况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期满 3 个月内向市科工信局 申请验收;因故需要延期的项目应在项目合同期满 3 个月前 向市科工信局报备。

  四、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珠海市科工信局高新科 

       地址:珠海市政府大院 5 号楼 1115 室

      联系人:李 崧

  电话:2251010

  填报系统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户支持热线:400-161-6289 或客服 QQ:800018382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8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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