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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昆山市、常熟市、海安市、泰兴市、沭阳县科技局:
为大力提升全省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水平,根据2018年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要求,现将2018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企业工程中心”)和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新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企业工程中心
1、限额指标
依据各地2017年大中型企业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年度统计工作情况,结合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约谈整改、奖优罚劣的原则,省科技厅提出了2018年新建企业工程中心各地推荐限额指标(详见附件)。
2、申报与推荐
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按照苏科条发[2015]136号文的要求,认真组织木辖区企业工程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并按照省科技厅的推荐限额指标,于9月10日前,经公示后将新建推荐名单正式上报省科技厅。各地推荐名单结合所辖县(市、区)2017年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合理安排。
二、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
为鼓励支持我省企业引进院士加强科技创新,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的人才引领,从2018年起,适当放宽建站条件:同一名院士团队已在苏南地区签约建站的,可在苏北、苏中地区再次建立工作站。
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定位及苏科条发〔2015〕136号文的要求,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的申报、评审工作,于9月10日前,经公示后将新建推荐名单正式上报省科技厅。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条件处
凌冢俭025-57715340
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许丽025-85485863
电子邮箱:kics@163com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