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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8 浏览量:163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11/2019-11-05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经委”)拟在全区开展“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 (以下简称“双科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广泛发动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高校等创新主体投入科普事业,促进最新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成果向公众传播,让科技成果惠及大众,推动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融合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学普及工作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其他机构,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均可自愿提出申报。

  1.拥有大科学装置、国家或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2.承担过国家、上海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3.取得过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如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奖励等);

  4.主要从事前沿高新技术的开发及产业化。

  具体要求详见《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二、具体程序

  1.材料准备。请各单位从区科经委门户网站http://www.pudong.gov.cn/kjw/“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所有材料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2.材料报送。各申报单位在2019年11月5日之前将所需材料送至区科经委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处。

  3.评审。区科经委将根据受理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会议评审等综合评价。

  4.命名。对通过综合评价的单位,由区科经委命名“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并颁发匾牌。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浦东新区办公中心(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520室。

  2.联系人:

  陈彦蒙,电话:68545917;

  倪飞凤,电话:28282695。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19年10月1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