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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科研攻关人才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若干措施》(穗埔府规〔2020〕7号)
二、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请单位的人员获得了区政府、管委会颁发授予的“防控新冠肺炎科技攻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标准
对本区科研人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开展科研攻关作出突出贡献,获得了区政府、管委会颁发授予的“防控新冠肺炎科技攻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五、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抗击疫情科研攻关人才奖励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区政府、管委会授予“防控新冠肺炎科技攻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统计关系证明材料(仅企业需要递交本项材料):
(1)已进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的,需提供入库文件首页和单位所在页(复印件);
(2)未进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①已入统的企业提供:“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登录“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未入统的企业提供:《查看法人单位表》(联系所属街道的统计员可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信息变更,需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单位名称与《资金批复》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82111943(产业处)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并下载填写打印《抗击疫情科研攻关人才奖励申请表》。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附件:抗击疫情科研攻关人才奖励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