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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珠海市2017年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量:112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12-27/2018-02-09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2000万元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珠海市2017年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珠字〔2013〕8号),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根据《珠海市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暂行办法》,现就我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创新团队是指由我市企业(下称“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合作开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的团队。创业团队是指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我市创办企业的团队。

  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

  团队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已经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并获得我市资金配套支持的,不在本次团队申报之列。

  申报创新创业团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创新团队

  1.申报团队成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已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则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5年1月1日之后;团队成员之间已经在有关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方面稳定合作2年以上。

  2.创新团队已经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申报的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预期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3.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一般应为项目的主要研发人员,团队带头人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

  4.用人单位必须是在珠海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用人单位应具备团队项目实施的良好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

  (二)创业团队

  1.创业团队必须在珠海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注册时间应为2012年1月1日之后,所创办的企业实缴资本300万元以上。企业应具备所申报项目实施的良好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

  2.创业团队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团队成员中应包括创业经验丰富的人员或曾任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拥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

  4.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持企业股份总额(实缴资本占比)不低于30%且成员之一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二、支持措施

  1.项目经费扶持

  团队项目经费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通过评审立项程序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可获得最高2000万元的项目经费扶持。

  2.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计划

  创新创业团队可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成功入选的,我市按50%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主体

  创新团队由用人单位负责推荐和申报,并负责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创业团队以创办的企业为主体直接申报。

  2.用户注册

  已注册系统用户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的单位应先注册,获得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再为团队开设申报人账号,并使用申报人账号登录系统填报申请资料。

  3.资料填报和提交

  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ywgl.zhcz.gov.cn/)选择“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在线填报《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并按系统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提交给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按照有关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用人单位应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申报材料一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二是《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计划书》。三是证明材料及团队有关附件。

  通过在线审核的团队,可在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中打印生成的《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签字盖章并按申报指南要求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1份,附件一式1份。

 

  五、申报时间

  本次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引申报受理自2017年12月27日开始,至2018年2月9日截止。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17:00前提交市科工信局,逾期系统关闭,不能网上提交。通过形式审查的各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申报前请认真阅读《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珠字〔2013〕8号)、《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更好地掌握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计划申报要求和相关条件,便于申报工作的开展。

  2.各申报团队、用人单位应科学合理填写申请金额。申报团队入选后,原则上不得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且不得调整研究内容和项目目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入选团队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支持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配套补足。

  3.各申报团队请按申报时间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填报,建议不要集中在申报截止即系统关闭当天提交《申报书》及申报附件,以免导致网络堵塞,影响申报材料的及时提交。

  4.申报单位在申报期间,请随时关注系统“工作进度”栏,及时查看申报所处进度,第一时间掌握审查结果。

 

  七、受理窗口和联系方式

  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申报受理窗口设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香洲区新光里三街23号1栋市生产力促进中心A102室)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8-09-30 | 资助企业数:
关于2017 年度珠海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拟入选名单公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