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横琴中拉经贸合作园办公场地租金及装修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0年)

申报已结束横琴中拉经贸合作园办公场地租金及装修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0年)

发布时间:2020-03-23 浏览量:64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4-01/2020-04-30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通知原文

  横琴中拉经贸合作园办公场地租金及装修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0年)

 

  一、申报说明

  符合《横琴新区促进中拉经贸合作的若干措施》(修订)(珠横新办〔2018〕22 号)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规定的企业, 可向横琴新区商务局(简称“区商务局”)申报横琴中拉经贸合作园办公场地租金及装修补贴。申报时间为两期:2020 年 4 月1 日至 30 日,10 月 1 日至 31 日。

 

  二、补贴园区范围

  入驻横琴中拉经贸合作园的中拉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和审核:企业向所在园区运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并与园区运营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备案,材料不齐全的,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补齐。

  (二)园区运营单位将全部审核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区商务局审核,区商务局有权对申报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三)涉及申请租金补贴的企业,经区商务局审核通过后, 在横琴新区官方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实际情况拨付。

  (四)涉及申请装修补贴的企业,经区商务局审核通过, 由区商务局报区管委会审定。审定通过后在横琴新区官方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实际情况拨付。

  注: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为横琴中拉经贸合作园园区运营单位。

 

  四、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 《横琴中拉经贸合作园办公场地租金及装修补贴备案表》原件(附件 1);

  2. 《横琴中拉经贸合作园办公场地租金及装修补贴申报审批表》原件(附件 2);

  3. 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促进中国与拉美及加勒比国家和地区在经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在文化交流、旅游交流、跨境电商、经贸服务、现代商服等方面打造横琴中拉经贸合作平台);

  4. 项目合作协议履行情况说明原件;

  5. 银行开户许可证、租赁合同、发票、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二)补充材料

  1. 申请不受人均 10 平方米限制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无需提

  交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需在附件 1 中标注备案类型。

  2. 申请入驻企业基础装修补贴需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经园区管理单位备案的装修合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础装修费用明细、报价清单、发票等(装修补贴主要用于补贴企业首次装修毛坯办公场地基础装修费用,费用包括土建工程、水电工程、墙顶工程、木作工程、泥水工程的费用,装修面积计算按企业实际缴纳租金面积为准)。

 

  五、监督管理

  各项申请材料用 A4 规格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应当加盖企业及园区管理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并提供电子扫描版,应当于提交区商务局时携带原件以备核验)。

 

  六、监督管理

  (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共同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自觉接受海关、国税、工商、外汇管理等部门的监管,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和截留专项资金;对涉及违法、拖欠租金、违规经营或不实等申报的,一经发现一律不予以扶持,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及市直相关部门失信黑名单。

 

  七、其他事宜

  (一)申报地址: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216 室。

  (二)联系电话:0756-8937137。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