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关于公示《2019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资金安排方案》的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示《2019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资金安排方案》的公告
广大市民:
为培育壮大发展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发动、组织企业进行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的申报工作。本次申报的审核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初审、我局复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等程序,我局初步拟定了《2019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资金安排方案》,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人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3日
联系电话:82340952
办公地址:季华一路28号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二楼禅城区投资服务中心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2019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资金安排方案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8〕3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企业进行2019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资金的申报,并开展受理、审查、征求意见、公示等工作,拟定了本方案。
一、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开展了2019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的申报受理工作,共受理审查了7家企业申报资料。
二、企业申报资料由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初审,经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复审,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委托两家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扶持奖励金额及区、镇(街道)负担资金已征求区财政局以及相关镇(街道)意见。根据审查情况及征求意见情况,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初步拟定了《2019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资金安排方案》。
三、经初审、复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审定1家企业符合“项目落户奖”的奖励条件,1家企业不符合“项目落户奖”的奖励条件,2家企业符合“增资扩产奖”的奖励条件,3家企业不符合“增资扩产奖”的奖励条件。详见下表:
2019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申报企业审核情况表
四、资金测算
3家符合扶持条件企业涉及扶持资金合计9,000,000.00元(人民币玖佰万元整),其中项目落户奖励3,000,000.00元(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增资扩产奖励6,000,000.00元(人民币陆佰万元整)。详见下表:
2019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资金汇总表
单位:元
综上,2019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共需资金9,000,000.00元(人民币玖佰万元整)。
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本次申请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所涉及的奖励资金由区、镇(街道)按照区、镇(街道)税收分成比例承担。
附件2
2019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备注:
项目落户奖: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8〕35号)第五条的规定,对新设立的内资现代服务业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按正式运营后至申报奖励前已实际到位注册资本的5%进行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增资扩产奖: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8〕35号)第六条的规定,对内资类现代服务业企业增资扩产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按增量部分实际到位注册资本的5%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