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21〕413号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我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2018年省科技厅会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18〕3号)。目前,上述办法试行期已满。经询国家有关部门意见,我省将继续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省科技厅结合三年来的认定工作情况,对上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函复我厅,无意见也请书面回复。
专此函达。
联系人:龙冉冉,020-83163872
钟士岗,020-83163876
省科技厅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