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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5 年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新产品研发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浏览量:88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5-03-18/2015-04-20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新产品研发补助资金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科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进一步扶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珠府〔2013〕86 号)、《关于珠海市生物医药新产品研发补助资金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珠科工贸信字〔2014〕50号)和《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含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珠科工贸信字[2010]46 号),现开展2015 年度生物医药新产品研发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在珠海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从事生物医药领域研发、生产的企业。

2.2012年1月1日以来首次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产品,并在本地实现产业化,3年内累计销售额(价税合计)达到300万元以上;2012年1月1日以来取得新药证书的药品,并在本地实现产业化,3年内累计销售额(价税合计)达到500万元以上。

3.以下情形不属于补助范围:2012年1月1日以前企业获得的产品证书;到期重新注册;以往已获得本类补助资金的同一企业同类产品不涉及核心技术重大改进的重新注册或变更注册等。 

4.申报企业以往承担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合同到期但未申请或通过验收的,原则上不再受理新项目补助申请。 

5、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申报资格,申报单位将被列入资金管理系统黑名单。


二、补助标准

市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以下补助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1.第一档新药一次性补助200 万元; 

2.第二档新药一次性补助50 万元;

3.第三档新药一次性补助20 万元;

4.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一次性补助25 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生物医药研发定额补助资金申报书》(见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相关的GMP、GSP 认证证书等(上交复印件,原件在上报材料时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新药证书、药品注册批件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上交复印件,原件在上报材料时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

6.知识产权权属的证明材料;

7.项目研发中所取得的其他相关证书,项目产业化所必须的其他相关批准文件;

8.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申报产品累计实现销售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至少一份原件);

9.申报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要求合同、发票中产品名称与申报产品、申报企业一致)等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报程序 

1.网上注册申报。申请单位须通过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zhkgmx.gov.cn)填报补助资金申请资料。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首次申报的单位应先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注册成功后在“补贴类—生物医药新产品研发补助资金”模块下填写申请书及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2.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完成并经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确认后,将申报材料按照先申报书后辅助材料的顺序,打印一式4份,加盖公章,编制好目录,统一用A4纸张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装订(说明: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经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质审核、盖章)。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4月20日下午17 时。各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15 年4月25日,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关于珠海市生物医药新产品研发补助资金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珠科工贸信字〔2014〕50 号) 

2.《生物医药新产品研发补助资金申报书》(WORD文档版本)2015年3月16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8-03-08 | 资助企业数:
关于 2017 年生物医药新产品研发补助资金项目公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