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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 浏览量:95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7-12/2021-07-20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横琴新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继续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科技创新促进园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珠保〔2019〕25号),开展2020年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珠海保税区、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所缴纳的税款实际入库到保税区,且符合保税区、跨境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详见《2020年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申报,并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要求,并于2021年7月20日17点前向横琴新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相对应的扫描件(电子版)。

  该项资金每年集中受理一次,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企业放弃申报。


  四、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二)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三)企业有申报多个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分开装订申报。

  (四)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若重要信息无法辨识则视为无效。


  五、扶持方式

  本次申报的所有项目补助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补助。企业收到补助资金后,应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汇集准则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专题一、二、三、四、五的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地址: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1栋综合服务中心204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小姐,8841515。专题六、七、八、九的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地址: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1栋综合服务中心215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8841502。

  (二)企业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收回财政资金,在珠海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列入黑名单,今后三年内不接受其申报区级财政支持项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

  1.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2.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珠海横琴新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

  2021年7月8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