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继续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科技创新促进园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珠保〔2019〕25号),开展2020年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珠海保税区、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所缴纳的税款实际入库到保税区,且符合保税区、跨境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详见《2020年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申报,并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要求,并于2021年7月20日17点前向横琴新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相对应的扫描件(电子版)。
该项资金每年集中受理一次,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企业放弃申报。
四、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二)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三)企业有申报多个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分开装订申报。
(四)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若重要信息无法辨识则视为无效。
五、扶持方式
本次申报的所有项目补助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补助。企业收到补助资金后,应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汇集准则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专题一、二、三、四、五的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地址: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1栋综合服务中心204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小姐,8841515。专题六、七、八、九的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地址: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1栋综合服务中心215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8841502。
(二)企业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收回财政资金,在珠海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列入黑名单,今后三年内不接受其申报区级财政支持项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
1.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2.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珠海横琴新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