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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天津市海河友谊奖评选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发表于:2021-12-08 关注 

  关于征求《天津市海河友谊奖评选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海河友谊奖评选办法》(津政办发【2016】70号)目前已到有效截止日期。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我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对《天津市海河友谊奖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为更充分了解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现就新修订的《天津市海河友谊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如有意见,请于12月16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市科技局引智处邮箱。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感谢支持。

 

  2021年12月7日

  (联系人:季占龙;联系电话:83605618;电子邮箱:jizhanlong@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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