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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量:385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3-16/2022-03-18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管理办法》(珠科创〔2020〕103号),为持续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龙头企业,催生一批具备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独角兽企业,为我市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长远支撑,现启动2021-2022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专题内容说明

  2021-2022年度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申报分为三个专题,分别为“专题一培育库入库申报”、“专题二已入库企业晋级申报”、“专题三已入库市外企业引进落户申报”。其中“专题一培育库入库申报”采取“书面筛选、路演答辩、实地调查、综合评议”流程,“专题二已入库企业晋级申报”和“专题三已入库市外企业引进落户申报”采用“书面筛选、实地调查、综合评议”流程。市科技创新部门将依据企业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路演答辩以及对企业的实地调查情况开展评选工作。

  企业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方可进行各专题预申报:

  1. 商事登记注册位于珠海辖区内,成立运营一年以上,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运营情况良好的法人企业。

  2.企业原则上设立时间在2011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2006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3. 企业尚未IPO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

  4. 具备支撑企业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办公场地和人员。

  5. 具备技术核心竞争力。

  6. 有实际研发投入和生产经营活动。

  7.重点支持具备科学家深度参与、大资金长期投入、跨界和集成创新等特征的“硬科技”企业入库。支持具备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软科技”企业入库。

  8.申报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2019、2020和2021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9. 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分为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三个层级。申报企业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符合申报层级的相应标准。

  鼓励商事登记住所暂不在珠海辖区内但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参与遴选。此类企业必须出具珠海市级商务部门或区政府(管委会)商务部门的推荐函,和与之签订的投资落户协议,协议承诺企业整体搬迁到珠海、在珠海设立总部基地或研发基地等。

  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专题一、培育库入库申报

  从市内外优质企业中遴选符合培育库申报企业基本条件和相应申报层级标准的企业,进入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评审设有“绿色通道”,满足相应条件的申报企业,可直接进入路演答辩评审环节。

  专题二、已入库企业晋级申报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遴选已入库培育的市内独角兽种子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随着公司成长,依据公司估值的提升可以申请晋级为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企业。

  专题三、已入库市外企业引进落户申报

  经遴选入库培育的市外企业必须在3年内正式落户珠海(完成企业注册),并实际开展项目建设和经营(在珠海的企业主体满足除产业领域要求外的全部入库申报基本条件和对应层级标准),方可享受支持政策。

  各专题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清单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各专题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技术和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相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单位负责人须签署《承诺书》(见附件2、3、4)。

  2.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企业必须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获取的财政研发启动资金参照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相关证明材料为企业自愿提供。若部分关键支撑材料暂无法获得的,由企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先行如实申报,正式评审开始前需补齐相关材料。市科技创新部门将组织专家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开展评审工作。

  4.申报企业采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等方式骗取优惠政策或违规使用扶持资金的,经遴选入库培育的企业在5年内迁出我市或抽离注册资本的,取消享受扶持政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收回已享受的奖励或补贴。


  二、组织方式

  (一)网上注册申报。请通过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申报,网上注册后,点击“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模块进行资料填写,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二)网上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交至各区进行形式审查,各区通过后提交至我局审核,确认通过后,申报单位提交一式7份申报材料至我局。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须在材料首页和公司名称处盖公司公章,申报书须加盖骑缝章。请按申报指南(附件1)中规定的材料清单顺序编写页码和目录,并将所有材料按顺序用A4纸张胶装成册,勿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装订。

  (三)申报和推荐时间。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3月31日。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8日23:00。区科技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23:00。市科技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市科技部门审核完毕之后即可提交纸质材料。各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为避免网络问题,请各单位预留足够的申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高新科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珠海市工商大厦6楼615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兴斌,2213091;谭韬,2229807

  填报系统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户支持热线:0756-2602052,0756-2602051(工作日 9:00-18:00)或客服QQ:924589331


  四、重要说明

  如遇政策执行调整,申报事项按相关规定进行。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1年12月3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