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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量:144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2-30/2022-01-24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社会团体: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1﹞282)要求,2022年度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24日,过期不予以受理。
  二、项目支持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项目。
  三、报送材料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
  四、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3份。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材料1份、可编辑的附件4和附件5的电子版本1份。

  珠海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王诗宇 联系电话:2159876)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人:彭耀静 联系电话:2682781)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