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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表于:2022-02-09 关注 

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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