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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珠海高新区重点产品目录和重点产品推广平台的通知(第五批)

发布时间:2022-06-13 浏览量:65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06-14/2022-06-18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珠海高新区重点产品目录和重点产品推广平台的通知(第五批)


高新区相关企业:

  根据高新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新定位新要求,为提高区内企业重点产品知名度,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精准对接、企业联动发展,加快推动重点产品向本地市场扩展,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区科技产业局特组织编制《珠海高新区重点产品目录》(以下简称《产品目录》)并推出珠海高新区重点产品推广平台(以下简称“推广平台”)。现委托第三方机构(珠海贤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全面摸查高新区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属于依法在珠海市高新区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珠海高新区重点产品推广平台面向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规上软信业企业及主导产业小微企业。

  (三)珠海高新区重点产品目录面向高新区主导产业的重点企业(包括规上工业及规上软信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小微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申报对象的高新区企业根据模板内容提交企业基本信息,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

  (二)符合申报对象的高新区企业的产品属于“实物性质”的,可申报《产品目录》的产品数量为2个,进入目录的产品可作为“重点产品”按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相应补贴;其他产品可申报“推广平台”,审核后可作为“推荐产品”列入平台展示,申报数量限8个。请根据附件2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符合申报对象的高新区企业的产品属于“服务性质”的,可申报《产品目录》的服务为2项,进入目录的产品可作为“重点服务”按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相应补贴;其他服务可申报“推广平台”, 申报数量限4项,审核后作为“推荐服务”列入平台展示,请根据附件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企业既有“实物性质”产品也有“服务性质”产品的,限申报《产品目录》产品总数为2个(项),由企业自主选择产品性质。“推荐产品”及“推荐服务”分别不超过规定的申报数量。

  (五)企业如需要在平台展示全部产品,请参照附件4模板填写全部产品清单。


  三、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如实填报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gaoxinmulu@163.com。区科技产业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产品进行审核,形成《珠海高新区重点产品目录》,并推出珠海高新区重点产品推广平台。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采用电子版文件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表以压缩包的形式提交至邮箱,压缩包文件命名为“目录申报+产业名称+单位名称+申报人联系方式”(如:目录申报+生物医药+XX公司+何小姐12345678902)。申请材料模板见以下内容:

  1、珠海高新区2022年企业基本信息申报表(模板及文件格式见附件1)。

  2、珠海高新区2022年重点产品企业申报表(模板及文件格式见附件2)

  3、珠海高新区2022年重点服务企业申报表(模板及文件格式见附件3)

  4、珠海高新区2022年企业全部产品清单(模板及文件格式见附件4)。

  5、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请附上所申报产品的相关证明,如专利软著等。

  (三)申报时间

  针对不同产业采取分批次申报的方式。

  第五批申报时间为: 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18日(先进制造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13392980756


  五、注意事项

  (一)请企业根据附件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如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文字材料和提交图片素材的,将不予受理,视为“未申报”。

  (二)请企业在各产业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未申报”

  (三)确保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关行政、法律责任。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