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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关于开展2022年省、市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2-11-08 关注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市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省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合同要求,我局将组织对部分合同到期的项目进行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2022年底合同到期的省、市财政知识产权(保护类)部分项目,共5项,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并填报绩效自评表。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作证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财政支持经费50万元以上(含)项目需提交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2)、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附件3)等。

  (二)项目执行报告要求:

  1.(申请表)验收申请表(附件4)。

  2.(封面)验收证书(附件5)

  3.(正文)总结报告内容。

  (1)项目下达文件

  (2)项目合同

  (3)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4)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延期项目附项目延期审批相关材料)

  (5)项目相关财务资料,包括专项审计报告或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6)其他证明材料

  4.报告所涉数据按照合同要求,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四、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2年11月24日前将验收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报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zhsscjgjzscqbhk@zhuhai.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

  (二)项目验收于2022年11月25日下午3:00进行,届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携带三份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准时参加项目验收答辩。


  五、其他事项

  请参加验收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的相关工作要求,签到时主动出示粤康码,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配合测量体温,答辩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1.到期项目验收清单

          2.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3.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4.项目验收申请表

          5.项目验收证书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8日

  (联系人:蔡婉珑,联系电话:2622164,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025室,邮编:519000)


附件1

到期项目验收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经费来源

1

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珠海市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省财政

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省财政

2

知识产权行政纠纷调解

珠海市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省财政

3

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

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省财政

4

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及专用标志使用

珠海市商标协会

省、市财政

5

珠海市驰名商标培育保护

珠海市商标协会

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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