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横琴新区关于申报2022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合作区各文化体育企业或个人:
为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文化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横琴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水平,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依法承接原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公告》,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以下简称民生事务局)受理原《横琴新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办法 (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现就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适用于在横琴范围内注册和缴纳税收,并从事文化体育产业的企业或个人,自2021年11月12日至今符合《办法》扶持条款的项目。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9日。
三、申报类别
(一)在合作区举办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类
(二)在合作区创办横琴品牌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类
(三)文化设施项目类
(四)体育人才类
(五)原创文化作品类
(六)惠澳专项扶持类
四、申报程序
(一)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主体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办法申报指引》(以下简称《申报指引》)要求(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民生事务局,各项申请材料须编写目录及页码,按申请指引中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交资料时携带原件以备核验。
(二)初审
民生事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并退回。
(三)专家评审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民生事务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统一评审,各申报主体需进行项目现场阐述并答复专家提问,根据项目情况形成评审意见。
(四)公示
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名单,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http://www.hengqi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异议人需向民生事务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由民生事务局进行调查或组织重审。调查或重审结果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取消本次项目申请资格;调查证明异议内容不实,经重新审定后可予以申请通过。
五、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需承诺真实有效,凡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办法》和《申报指引》条款,充分研判项目申报类型后填写项目申请表,申请材料经民生事务局初审通过后将不予更改。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2年11月23日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6-8933108,地址:珠海市横琴德政街24号民生事务局33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