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珠海高新区第二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登记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2年珠海高新区第二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量:85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12-12/2022-12-19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2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2年珠海高新区第二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登记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

  根据《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珠高〔2021〕39号),我中心现开展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众创空间登记

  1.申请对象

  运营主体注册地在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以创业者、创业团队、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以及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以及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孵化服务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

  2.申请条件

  申请登记的众创空间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

  (2)尚未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但符合以下条件:

  ①实际注册并运营时间满1年;

  ②已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登记备案,并至少上报半年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并获省平台认可;

  ③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孵化场地面积(属租赁场地或其他特定方式取得物业支配权的,应保证自申请之日起3年以上有效租期),免费或低成本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

  (二)孵化器登记

  1.申请对象

  运营主体注册地在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以科技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办公空间和孵化服务,提升企业存活率和成长率的科技创业孵化器。

  2.申请条件

  申请登记的孵化器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

  (2)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资质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为区孵化器培育单位:

  ①购地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建设为孵化器;

  ②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的孵化器载体。

  (三)加速器登记

  1.申请对象

  运营主体注册地在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以高成长科技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服务模式创新,加速中小型科技企业做大做强的加速器载体。

  2.申请条件

  申请登记的加速器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

  (2)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资质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为区加速器培育单位:

  ①购地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建设为加速器;

  ②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的加速器载体。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

  1.申报流程:

  (1)登录珠海高新区智慧园区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服务大厅(https://www.zhgxkcj.com:9098/officehallNew);

  (2)注册账号或登录(有账号的直接登录);

  (3)选择“孵化载体登记申请”;

  (4)填写申报内容,按要求上传所需附件,并提交申请;

  (5)请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掌握审查结果,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审核的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区双创中心。纸质版申报材料须登陆系统使用A4纸进行打印,并按申报指南上的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及咨询电话

  1.同一运营主体申请不同类型载体登记的,应分别提交申请材料。

  2.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珠海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1718。

  3.咨询电话:姚小姐,0756-362998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