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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高新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2023年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浏览量:96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3-03-06/2023-04-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12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高新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2023年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珠高科〔2023〕7号)有关要求,现就申报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业商事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珠海高新区,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2022年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一)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珠海高新区给予一次性60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珠海高新区给予一次性120万元(人民币)奖励;

  单个申报企业最高给予120万元(人民币)奖励。


  三、申报资料:

  (一)申请表(电子档+PDF盖章版);

  (二)企业承诺书;(PDF盖章版)

  (三)企业银行账户信息登记表;(PDF盖章版)

  (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报告)

  (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五)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电子档PDF文件请上传至珠海高新区智慧园区信息化管理系统,纸质文件盖章后一并递交至区科技产业局联系人。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企业在珠海高新区智慧园区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账号(有账号的直接登录,无需再注册)——登录申报账号——点击“服务大厅” ——选择申报事项,点击“申报”——上传《通知》要求的所有申报材料——区科产局进行审核并在线上反馈审核意见,给予申报企业两次补充完善材料的 机 会——通过审核的申报企业,区科产局将短信或电话通知至企业项目申报联系人,申报企业也可自行登录智慧园区系统查看审核进度(注册流程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4)。

  (二)提交纸质材料:网上审核提示“请提供纸质版本申报材料”的企业请最迟于2023年4月30日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申报材料要求清单顺序排列,申报材料须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在所有页面加盖公章。

  (三)审核结果公示:区科技产业局统一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获扶持企业名单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

  (四)核拨奖励资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区科技产业局按照相关流程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核拨扶持资金。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申报采取企业自愿主动申报,事后奖励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4月30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申报并递交纸质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奖励资格。

  (二)企业在申报、使用扶持奖励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承诺事项,拒绝配合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由高新区相关部门取消支持资金或者按有关规定收回支持资金,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区内同类扶持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纸质递交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7,联系人:游先生/孟小姐,联系电话:0756-3626980/362909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和创新发展局

  2023年3月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