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珠海市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贴息及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贴息及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金融通〔2022〕47号)文件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贴息及费用补贴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1.适用《扶持办法》的贴息及费用补贴项目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申请单位需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根据“中小微企业贴息及费用补贴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填写信息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在同一申报项目下有多个适用合同的,应分别提交申请。
2.项目提交后,受理机构将按提交顺序对申报企业的信息进行审核。如审核结果为“退回补充”,申报企业需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原则上应当自退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至受理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如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则未通过认定;如审核结果为“已通过”,则为通过认定。
(二)申报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5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包含基础申报材料,以及根据具体申报扶持类型需提交的其他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基础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一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3.2022年度完税证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在免税额度内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4.企业在职员工名册(注明员工姓名、在职月份、用工类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工作地点等)及近一个月横琴社保缴纳明细;
5.合作区实际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包括租赁合同、办公场所不动产权证或无偿使用证明等;
6.在合作区银行开设的单位存款账户资料。
(二)申请《扶持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贷款贴息、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借款履约保证保险费用补贴和第七条规定的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的,需额外提交下列材料: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借款履约保证保险费用补贴、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申报书;
2.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
3.2022年度利息支付凭证及贷款利息支出清单;
4.放款凭证;
5.借款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或融资担保合同(申请借款履约保证保险或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的需提交此项材料);
6.保险费用发票及发票清单/融资担保费用发票及发票清单(申请借款履约保证保险或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的需提交此项材料)。
(三)申请《扶持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出口信用保险费用补贴的,需额外提交下列材料: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用补贴申报书;
2.出口信用保险合同;
3.保险费用发票及发票清单。
(四)申请《扶持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融资租赁贴息的,需额外提交下列材料: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小微企业融资租赁贴息申报书;
2.融资租赁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
3.租金还款计划表、还款相关票据及票据清单;
4.租赁物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产权证、发票、购买付款凭证等。
(五)申请《扶持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商业保理贴息的,需额外提交下列材料: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小微企业商业保理贴息申报书;
2.商业保理合同;
3.应收账款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买卖合同、发票、发货单、验收单据及对应清单等。
(六)符合《扶持办法》第十条的,适用更高贴息、费用补贴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包括澳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是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的企业等),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银行贷款贴息/出口信用保险补贴请咨询跨境合作处:徐女士,0756-8937925;周先生,0756-8937926;
(二)小额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商业保理贴息请咨询金融监管处:付先生,0756-8937276;周女士,0756-8841577;
(三)申请单位经办人如遇到系统操作技术问题,请致电0756-8841172或加入QQ群:650900479咨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