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珠海市关于做好金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关于做好金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量:37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2-28/2024-01-03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金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2023年金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及管理,对2023年度在国家级、省级、市级评奖中获得重要奖项的项目和在全国、全省、全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文艺作品进行奖励,对艺术门类创作、“文化+”新业态发展、优秀传统文化项目进行扶持,根据《金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启动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 年12月28日-2024年月1月3日


  二、申报对象

  专项资金接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的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扶持:

  (一)已经列入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或奖励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

  (三)申报单位或个人有偷税漏税、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四)申报项目具有知识产权争议;

  (五)申报项目处于诉讼期内;

  (六)申报单位考核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环境保护事故。


  三、资助范围

  专项资金用于推动我区文化发展,主要资助范围包括:

  (一)扶持类。

  1.扶持图书、电影(含微电影)、电视剧、纪录片、舞台艺术、动画片、歌曲、广播剧等社会影响大的文化艺术门类创作生产。

  2.扶持文化IP项目、数字艺术、网络视听、知识产权出版物(小说、漫画、NFT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文化艺术名家工作室、众创空间、“演艺+”“艺术+”“音乐+”创新空间等“文化+”新业态发展。

  3.扶持文化产业及其技术研发、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版权保护、人才培养等平台建设、文化企业优质产业项目、文化产业园区重点项目、转型升级项目。符合《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金湾区(开发区)促进内外经贸发展暂行办法》《金湾区(开发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扶持奖励条件的企业、项目,可自行申报相关资金。

  4.扶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的活动、产品、项目。

  (二)奖励类。

  1.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评奖中获得重要奖项的项目和在全国、全省、全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文艺作品,奖励对象为所有本区作者(户籍地或工作地在金湾)创作内容与金湾相关或版权归本区有关机构所有的文艺作品。

  2.奖励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富有经营特色,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特色书店。符合《珠海市实体书店扶持办法(修订)》扶持条件的书店,可自行申报相关资金。

  3.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骨干文化企业。符合《珠海市文化产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奖励条件的项目,可自行申报相应资金。


  四、资助方式

  专项资金的资助方式包括扶持、奖励类,均由机关、单位、团体、组织、企业、个人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自愿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各申报主体在2024年1月3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至区委宣传部政务邮箱(jwqwxcb@zhuhai.gov.cn)或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至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3号楼103办公室。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受理。对材料不完整、陈述不清晰、预算不合理的项目,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补充完善,仍不完善的,不予受理。受理结果以邮件或电话反馈。

  (三)由专项资金管委会及办公室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进行初审。

  (四)由专项资金管委会及办公室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后对拟通过的项目向相关部门书面征求申报主体违法违规方面意见。

  (五)结合评审情况,形成年度资助计划,经区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资金划拨。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主体须仔细阅读并了解本通知中的各项规定,并及时、完整、如实填写申报表格。

  (二)申报主体须同意向社会公示其申报材料中的必要内容,接受由区委宣传部对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进行的必要审查。

  (三)申报主体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四)区委宣传部对与此次申报相关的工作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申报工作后续通知及相关补充说明将通过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