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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横琴粤港澳合作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量:5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2-26/2024-04-05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9号)及《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补贴范围。申请补贴对象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地须位于合作区辖区内;纳入本次奖补资金补贴范围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须同时满足“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和“2023年接入‘粤易充’平台”三个前置条件。

  (二)补贴标准。直流桩、交流桩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200元/千瓦、40元/千瓦;超级充电桩、换电站补贴标准从获得的切块资金中结合实际统筹再确定。

  (三)接入市级平台。补贴对象应接入珠海市智慧能源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珠海充”平台)。符合补贴范围要求但暂未接入“珠海充”平台的项目,需提交接入“珠海充”平台承诺书,并在2024年6月1日前完成接入。

  (四)申请补贴对象应符合充电设施竣工验收要求,取得具备CNAS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设备验收合格书,已进行用电报装的充电设施,还应取得珠海供电部门受电竣工检验合格书。

  (五)申请补贴对象应符合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要求,提交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企业信用报告,对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申请对象原则上不予补贴。(信用报告打印流程详见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信用报告窗口打印业务流程”,网站地址http://credit.zhuhai.gov.cn/tzgg/ 201402/t20140220_5532377.html)


  二、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补贴对象须在3月8日前,就本次补贴资金申请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内容,填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预申报反馈表(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进行预申报反馈(工作邮箱:sszyl@hengqin.gov.cn或ssyzy@heng qin.gov.cn)。

  (二)申请补贴对象于4月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搜索“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项目进行申请(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3),并于4月12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骑缝章)提交至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地址: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3楼302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请书(附件4);

  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表(附件5);

  3.企业营业执照;

  4.申请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许可或证明;

  5.“粤易充”接入证明;

  6.“珠海充”接入证明(如符合补贴范围但暂未接入“珠海充”平台的项目须提交接入“珠海充”平台承诺书);

  7.具备CNAS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设备验收合格书;

  8.珠海供电部门受电竣工检验合格书(已进行用电报装的充电设施);

  9.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信用报告。

  注: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请补贴对象应接入“珠海充”(网址https://www. zhuhaichong.cn/charge/#/),线上录入相关充电设施信息并提交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6),补贴范围及补贴对象应满足省级专项资金补贴条件。公共充电设施接入市级智慧平台,是企业申请国家和省级充电设施财政补贴资金的重要条件之一,请相关企业积极开展注册与录入工作。

  (四)申请补贴对象应对申请专项资金补贴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存在提供的产品或实施的内容与申报的材料不相符、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等情形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补贴资格等惩戒措施,并将企业名单报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将安排对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充电设施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各相关企业须指派专人陪同核查,并在现场核查报告上签名确认核查结果。如在核查中发现申请资金对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联系人:闫先生、赵先生,联系方式:0756-8842799,工作邮箱:sszyl@hengqin.gov.cn、ssyzy@hengqin.gov.cn)

  (“珠海充”平台负责人:曹先生,联系方式:13728846529)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4年2月2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