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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珠海市2024年度“菜篮子”建设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量:62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11/2024-04-20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珠海市2024年度“菜篮子”建设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高质量统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提升珠海市“菜篮子”产品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优化“菜篮子”产品供应结构,拓宽优质农产品供应渠道,促进区域城乡融合发展,根据《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菜篮子”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农农〔2024〕7号),我局制定《珠海市2024年度“菜篮子”建设项目库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珠海市各区(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作为项目库申报主体请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跟进申报和后续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名单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报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教信息科)。

  二、金湾区、斗门区按主产区不低于30%新增且当年完成保供任务的基地数(含主动对接的对口帮扶地区基地),列入“菜篮子”区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增量考核指标;香洲区、高新区、鹤州新区(筹备组)按主销区不低于10%新增且当年完成保供任务的基地数(含主动对接的对口帮扶地区基地),列入“菜篮子”区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增量考核指标。

  三、阳江市按不低于8个认定基地且至少5个基地当年完成保供任务的工作指标、茂名市按不低于10个认定基地且至少6个基地当年完成保供任务的工作指标,作为2024年珠海市对口帮扶地区派驻指挥部考核指标;遵义市(全域)按不低于20个认定基地且至少12个基地当年完成保供任务的工作指标,纳入2024年珠海市与遵义市对口合作重点工作要点。请各派驻指挥部、工作组积极配合当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项目库申报和后续监管工作。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1日


  珠海市2024年度“菜篮子”建设项目库申报指南


  一、事项名称

  珠海市2024年度“菜篮子”建设项目库


  二、主管部门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三、办理依据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菜篮子”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农农〔2024〕7号)


  四、受理条件

  符合《珠海市“菜篮子”建设实施细则》第二章“建设要求”,其中:

  (一)市内基地: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建、扩建或改造规模符合如下标准的基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造成“非粮化”),可申请列入基地所在辖区扶持项目库:

  1.蔬菜基地面积连片不少于50亩(同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且土地自然成片,不含基地办公和生活用房等非直接种植场所面积。其中莲藕基地面积连片不少于300亩);

  2.工厂化规模种植(含食用菌)年产量不少于2000吨;

  3.优质水果(仅限于获得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基地面积连片不少于100亩;

  4.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1.5万头(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出栏生猪重量不少于90千克/头);

  5.肉鸡年出栏量不少于25万羽(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

  6.鸡蛋年产量不少于2000吨(以上传农产品追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7.肉鸽年出栏量不少于80万羽(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

  (二)市外基地:对口帮扶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建、扩建或改造规模符合如下标准的基地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造成“非粮化”),可申请列入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或归口对应珠海市辖区扶持项目库:

  1.蔬菜(不含莲藕)基地面积连片不少于200亩(同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且土地自然成片,不含基地办公和生活用房等非直接种植场所面积);

  2.工厂化规模种植(含食用菌)年产量不少于5000吨;

  3.优质水果(仅限于获得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基地面积连片不少于200亩;

  4.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5万头(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出栏生猪重量不少于90千克/头);

  5.肉鸡年出栏量不少于100万羽(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

  6.鸡蛋年产量不少于4000吨(以上传农产品追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7.肉鸽年出栏量不少于160万羽(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

  8.牛年出栏量不少于500头(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

  9.羊年出栏量不少于5000头(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

  (三)申报项目必须达到如下管理要求:

  1.生产稳定。包括并不限于:

  (1)有稳定供应的销售渠道,市外基地与珠海市“菜篮子”产品经营主体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2)连续生产经营期不少于2年。新建或扩建基地合法使用或租用土地、场所等有效期自申报日起不少于3年。

  2.管理规范。包括并不限于:

  (1)生产经营人员配置与生产经营规模匹配;

  (2)管理制度完善并有效执行;

  (3)生产经营设施、自检设备配置到位并有效运行;

  (4)生产记录及档案资料完整;

  (5)投入品管理符合国家规定;

  (6)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3.征信良好。包括并不限于: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服从调度。

  (1)经审核认定的基地自动列入珠海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保障单位目录,承诺供应并服从珠海市“菜篮子”产品应急保障调度。

  (2)完成对本市“菜篮子”产品申报年度保供任务。


  五、办理材料

  项目库必须完整提供各具体申报项目如下资料:

  (一)认定资格申报

  1.市内基地:

  (1)申报表(申报平台打印生成)。

  (2)相关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

  ④追溯管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⑤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不少于2名)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参加相关培训合格证或证明(未参加相关培训的必须参加珠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统一培训并通过合格测试);

  ⑥土地、场所使用合同及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⑦基地平面布局图复印件/扫描件(须标注各功能区名称及各区域面积);

  ⑧申报之日前半年内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扫描件;生产记录档案(随机节选3份)复印件/扫描件;全国/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使用情况截图(随机节选3份)和农安信用评价界面截图复印件/扫描件(新建的企业视实际情况执行);

  ⑨申报单位信用报告(申报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打印信用报告);

  *⑩优质水果种植基地申报项目须提交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有效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市外基地:

  (1)申报表(申报平台打印生成)。

  (2)相关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

  ④追溯管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⑤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不少于2名)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参加相关培训合格证或证明(未参加相关培训的必须参加珠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统一培训并通过合格测试);

  ⑥土地、场所使用合同及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⑦基地平面布局图复印件/扫描件(须标注各功能区名称及各区域面积);

  ⑧申报之日前半年内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扫描件;生产记录档案(随机节选3份)复印件/扫描件;全国/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使用情况截图(随机节选3份)和农安信用评价界面截图复印件/扫描件(新建的企业视实际情况执行);

  ⑨申报单位信用报告(广东省内申报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打印信用报告,广东省外申报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信用报告);

  *⑩优质水果种植基地申报项目须提交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有效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二)扶持资金申报

  项目库必须完整提供各具体申报项目如下资料及银行开户资料复印件/扫描件:

  1.市内基地:

  (1)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①基地新增大棚及温湿控制、供电和水利、检验检测、农业自动化智能化等设施设备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道路、办公和生活用房、办公用品、车辆等非生产直接关联的固定资产投资)采购/建设合同,合同及清单必须明细标清所有使用材料规格型号、用量、单价、安装调试费用、供货日期等信息;

  ②上述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建设前期对比、建设进展中期、建成验收期的佐证图片;

  ③上述固定资产投资活动验收结算报告;

  ④上述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资金往来账户佐证材料。

  (2)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建设扶持金:

  ①供应珠海市消费的所有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合同/协议必须明确供应珠海市消费的“菜篮子”产品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承诺应急供应数量等内容;

  ②履行上述合同/协议的所有有效货运发货单、签收单及资金往来账户佐证材料;

  ③基地生产性保险保单(不含已享受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保单)复印件/扫描件。

  ④基地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质量认证及品牌建设的成果奖励的佐证材料。

  2.市外基地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保供奖励金:

  (1)供应珠海市消费的所有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合同/协议必须明确供应珠海市消费的“菜篮子”产品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承诺应急供应数量等内容;

  (2)履行上述合同/协议的所有有效货运发货单、签收单及资金往来账户佐证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1.市内基地: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基地所在区(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具体项目申报,并以区(功能区)项目库形式统一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平台简称“珠财扶助”)申报;

  2.市外基地:珠海市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项目申报,并以对口帮扶地区项目库形式统一在“珠财扶助”平台申报。

  (二)第三方机构初审

  1.认定初审: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对年度珠海市各区(功能区)和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库各具体项目网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材料评审,开展现场核实等;

  2.扶持初审: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组织符合条件的具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对珠海市“菜篮子”产品保供任务完成情况(日常流量监控)、扶持资金核算等进行材料评审,开展现场核实等。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第三方机构认定初审和扶持初审结果。

  (四)公示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https://www.zhuhai.gov.cn/zhsnyncj/)和“珠财扶助”平台公示认定审核和扶持审核结果。

  (五)终审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征求意见和公示反馈情况,核准认定审核和扶持审核结果。核准结果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和“珠财扶助”平台发布。

  (六)报批

  扶持审核结果按财政预算安排和资金核拨流程报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审批。

  (七)资金拨付

  项目扶持资金次年按财政资金核拨流程下达至基地项目申报单位。


  七、办理时限

  (一)网上申报

  2024年3月11日至4月20日。除线上审核要求补充材料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三方机构初审

  1.认定初审:2024年5月17日前;

  2.扶持初审:2024年11月15日前。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1.认定审核:2024年5月24日前;

  2.扶持审核:2024年11月22日前。

  (四)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认定审核:2024年5月31日前;

  2.扶持审核:2024年11月29日前。

  (五)终审

  1.认定审核:2024年6月7日前;

  2.扶持审核:2024年12月13日前。

  (六)报批

  2025年3月31日前。

  (七)资金拨付

  2025年4月30日前。


  八、服务信息

  (一)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

  (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8:00。


  九、咨询投诉

  (一)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教信息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女士,0756-2255206,王先生,0756-2236208;

  (二)网上申报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56-2602051,0756-2602052;QQ群:770495685。


  十、特别说明

  (一)原认定的珠海市2023年度“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保留认定资格,自动列入基地所在辖区或珠海市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扶持项目库。申报内容需按申报要求更新。

  (二)其他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标准及实际变化等情况由珠海市各区(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三)网上审核通过后,珠海市各区(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在申报平台打印生成《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附件材料(需编制目录)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现场核实时交第三方机构。

  (四)珠海市各区(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指定专人跟进认定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指导认定项目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扶持金和保供奖励金的核算资料,并接入珠海市“菜篮子”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全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逾期未提交资料的不予核算扶持资金。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