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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量:38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11/2024-04-03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水平,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4〕87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本次项目征集范围包括标准化试点项目和标准化示范项目,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类别,其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标准化试点项目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其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重视标准化工作。

  2.申报单位的工作成效或行业地位居申报地区(行业)前列,正常运作3年以上。

  3.申报单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或者工作制度,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工作经费和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

  4.申报单位3年内无评估不合格的国家级或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已承担过国家级或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不得就相同或者相似项目任务重复申报。

  5.申报单位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以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标准化示范项目

  除满足上述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已通过国家或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终期验收;

  2.申报单位已有的技术成果、工作经验或管理与经验模式具有较强典型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

  3.申报单位愿意公开标准体系和非涉密的标准内容,推广本单位标准化经验成果,带动行业标准化水平提升。(详见附件1)。

  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规划和典型经验做法,积极组织申报,择优推荐。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填写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或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于2024年4月3日(星期三)将相关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213室),同时,请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amr.gd.gov.cn/standard/,需用省统一身份认证法人账号或法人授权的经办人账号注册登录)按要求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冀拓、曾豪其,电话:2622612、2622613;电子邮箱:zhsscjgjbzhk@zhuhai.gov.cn)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