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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4年珠海市十大青年博士博士后创新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浏览量:55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21/2024-04-19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4年珠海市十大青年博士博士后创新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香洲区委组织部,金湾区、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鹤洲新区筹备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锚定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支撑,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激发青年博士博士后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树立全市博士博士后工作的创新典范,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营造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现开展“2024年珠海市十大青年博士博士后创新人物”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围绕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以创新能力强的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为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储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家电、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领域,在全市遴选10名“珠海市十大青年博士博士后创新人物”。


  二、选拔条件

  在我市创新创业的博士博士后人才,在各自领域内取得突出业绩,具备较高行业影响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的;

  2.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的;

  3.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的;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才能,已成为省内某一学科领域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开辟了新的学术技术领域,对专业建设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做出较大贡献的;

  5.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开发新工艺、新产品,形成一定规模,或形成新应用、新服务、新业态,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6.曾入选“珠海市十大青年博士博士后创新人物”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发动申报(4月19日前)。由我局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发布申报通知,各区有关部门发动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

  (二)组织评审(4月22日-5月10日)。我局根据申报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审,拟定入选对象,按程序公示、审定。

  (三)名单公布(5月底)。通过局官网、公众号等公布正式入选人才名单。


  四、申报方式

  (一)推荐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由人才个人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和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尽量简化,请勿超过20页。

  (二)报送时间。需在4月19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rszjk@zhuhai.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请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青年博士博士后人才申报,以人才工作的主动,更好掌握创新的主动、发展的主动,加快建设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