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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拟资助项目(第一期)公示(以此为准)

发表于:2024-04-23 关注 

  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拟资助项目(第一期)公示(以此为准)


  根据《关于做好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珠宣通〔2023〕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有关政策要求和市财政局反馈意见,经研究,现对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拟资助项目(第一期)予以调整,并重新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委宣传部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2118923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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