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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香洲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创新研发生产专题)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南屏科技工业园、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产业第一”决策部署,推动我区工业企业创新发展,根据《香洲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珠香府〔2022〕73 号)和《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珠香科工信〔2022〕9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香洲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创新研发生产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珠海市香洲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纳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采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进行研发、生产、制造。
(三)研发生产的创新产品首次通过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且能提供2个及以上与产品技术紧密相关的授权专利。
(四)该创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必须占产品总投入30%以上。
(五)创新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际先进或处于国内领先。
(六)单款创新产品2023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含)、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企业不重复享受。
二、奖补标准
单款创新产品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含)、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的,分别给予项目申报单位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要求组织项目材料,并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18时之间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平台”(https://113.106.103.75)进行网上申报。
备注:网上初次提交材料可不用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待形式审核通过后再网上提交。
(二)交纸质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请将纸质申报材料按照附件要求 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需带水印、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上述材料须于2024年7月10日18时前报送至翠景路99号香洲区府307办公室,逾期提交材料将不再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企业要求。申报企业要依据政策条件要求诚信申报,对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还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原则上 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依法依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项目要求。同一申报方向、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区级财政扶持资金(含上级部门要求区级配套或承担的资金)。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项目咨询:梁翔2516762,申报咨询:孙伟3391860;技术平台咨询:0756-2602052,0756-2602051(工作日9:00-18:00)。
(二)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香洲区府307办公室。
特此通知。
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梁翔,联系电话:2516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