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药监局、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现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十条政策措施。一、登记网上办理充分依

    2020-02-15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保

    2020-02-12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不予加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的通告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研究决定,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2020年2月29日前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0年1月31日

    2020-02-11

  •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1.加强分类指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

    2020-02-09

  •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发布时间:2020-02-08财金〔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计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计局,财政部

    2020-02-08

  • 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

    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奋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主动落实好科技部党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火炬工作相关流程,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

    2020-02-06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2020年2月6日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2020-02-06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珠府〔2020〕11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我市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与企业同舟共

    2020-02-05

  •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总工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既是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有效方式。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

    2020-02-05

  • 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帮扶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申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我区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2020年笫一季度的租金全免、物业管理费减半缴交C二、对注册在横琴且在横琴或一体化区域实际办公的企业,由区财政补助2020年2月份企业承担的员工社保费。三、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延期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

    2020-02-05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2020-02-02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公告2015年第102号)等有关规定,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税收。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

    2020-02-01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强化落实税务政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强化落实税务政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粤税发〔2020〕16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着力担当作为主动

    2020-02-01

  • 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积极作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

    2020-01-28

  •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各地更好地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现将有关经费保障问题通知如下:一、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

    202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