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国家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
发布时间:2017-04-06 浏览量:14945 收藏
重点企业的申报请参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12 年第3号)中的重点企业标准。重点项目的范围包括:文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实现出口的文化项目,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项目。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021年5月18日前完成材料上报及寄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商务部服贸司 孙笑 苗杨
电话:010一65197352,65197361
传真:010一65197926
电子邮箱:51001519@qq· com
中央宣传部文改办 魏诗林
电话:010一83084397
传真:010一83083239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李泽轩
电话:010一59881575
传真:010一59881406
电子邮箱:trade@chinaculture.org
广电总局国际合作司 刘芳
电话:010一86091206
传真:010一68098726
电子邮箱:liufang@nrta. gov. 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