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7-06-26 浏览量:493 收藏
2017年、2018年度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立项项目,以及之前年度尚未验收的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一)验收报告。除附件3外,还包括:项目任务书、技术总结报告、项目知识产权证书等。
(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所有验收材料需胶装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按时间要求报送至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河西区友谊路北路广银大厦3楼306室。联系人:朱世翼, 13821606316;刘爽,17695777237。
于2020年6月15日前
(一)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编制验收报告(附件3)中第一、二、三部分,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将验收材料报送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推荐单位负责汇总验收申请,对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验收。
(二)按照我市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项资金支持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联系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杨俊杰;联系电话:8360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