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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创业团队

发布时间:2014-08-15 浏览量:9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1-13/2020-02-14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金支持

  团队项目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按国际顶尖、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三个层次对入选的创新创业团队予以无偿资助,最高资助额度1亿元。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创业团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且团队带头人和第一、二位核心成员应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其余成员需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至少3个月以上。团队有稳定合作基础,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队成员应该具备丰富的创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及成果转化能力。

  (2)团队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产品已经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其中,“生物医药”申报团队研究品种须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临床试验批件,其它领域项目须有第三方检测报告)。

  (3)团队已在珠海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以企业化方式管理和运营的新型研发机构,成立时间5年以内,且团队带头人为申报单位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或团队为申报单位控股股东。

  (4)申报单位能为团队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申报单位拟申请财政资助1000万元以下的,实缴资本不低于300万元;申请财政资助1000万元(含)以上的,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自2020年1月13日9:00开始,申报单位网上提交资料到所属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17:30,逾期不能网上提交。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珠科工信〔2018〕1239号)等政策文件,更好地掌握政策要求,便于申报工作的开展。

  1.申报主体

  创新团队由申报单位负责推荐和申报,并负责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创业团队以创办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为主体直接申报。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由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为主体直接申报。

  每个申报单位可添加1个协作单位,协作单位应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应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企业与协作单位分工合作情况、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为团队提供的支撑配套情况等事项,并在系统中提交《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引进团队分工合作协议》作为附件。

  2.用户注册

  已注册系统用户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的单位应先注册,获得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再开设申报人账号,并使用申报人账号登录系统填报申请资料。

  3.资料填报和提交

  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ywgl.zhcz.gov.cn/)选择“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在线填报相应的申报书,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并按系统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提交到所属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联系方式

  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申报受理窗口设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香洲区新光里三街23号1栋市生产力促进中心A102室)

  联系电话:2155021,2155022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