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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0-07-10 浏览量:19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6-06/2022-06-24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等方面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并优先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具体申报条件

  第三条  优先遴选省政府确立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领域的中小企业。

  第四条  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珠海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在珠海市参保人员达到10人以上。

  (二)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三)企业上年末总资产1500 万元以上,企业上两个年度营业收入都在 2000 万元以上。

  (四)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7.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 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公司估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有清科创投排名前50的投资机构投资的,该企业视为拥有盈利前景,年度利润可以为负数。

  (五)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每年都达到 3%以上。

  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以上(三)(四)指标要求,可适当降低不超过 20%。

  第五条  申报“专精特新”企业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

  (一)专业化评价指标。

  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细分领域或某个环节、某个产品、某种服务,时间达到 2 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全省处于领先位置。

  或者主导产品为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服务,或是“补短板、锻长板”领域的产品或服务。

  或者拥有行业领军人才或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25%以上。

  (二)精细化评价指标。

  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管理质量、发展质量。采用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通过相关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信誉良好、获得权威第三方质量信用评价,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企业社会责任感强,按照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走资源集约、环境友好发展道路。

  企业文化建设突出,企业价值观、发展原则、管理理念等核心要素清晰。

  (三)特色化评价指标。

  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在市场中实行差异化定位。

  或者企业在竞争中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深度开发具备特色的产品或服务。

  (四)新颖化评价指标。

  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产品(技术)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高的附加值,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拥有在有效期内的 2 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 5 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或者每年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且单个项目合同资金10万元以上。

  或者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含分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或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或技术)研究中心(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或者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的除外),主导(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申报限制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推荐参评“专精特新”企业;已确认为“专精特新”企业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

  (一)在申请遴选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限制发展类、禁止发展类产业项目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报送企业信息,或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的,经提示逾期不改正的。

  (五)有其他违法行为或不宜认定情形的。

申报材料

  (一)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

  (四)其他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如市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的证书、专利等)、产学研合同及资金往来证明、质量体系等认证证书、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等等。

申报时间

  6月24日前

申报流程

  (一)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将2022年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材料(A4纸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附件3仅需提供电子版)于6月24日前报市工信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商业大厦2号楼417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kjjdxf@zhuhai.gov.cn。

  (二)项目申报结束后,市工信局将组织相关评审人员赴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评审。申报单位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朱勇学2114451,刘鑫225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