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
发布时间:2021-01-11 浏览量:540 收藏
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在中国、广东省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见证了本行业在世界、中国的发端,对中国、广东省历史具有重要影响,与中国、广东省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
(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其规划、设计、工程、建筑等方面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风貌特色,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
6月20日前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广东省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遗产物项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由相关所有权人联合申报。
(二)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申报物项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核,明确推荐顺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开展市级工业遗产认定的地市,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未开展市级工业遗产认定的地市,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