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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生物安全技术”重点专项

发布时间:2018-10-08 浏览量:41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4-14/2021-05-1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专题一: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智能化设施设备研制(20211101)

  方向 1: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智能机器人系统的研制

  拟支持 1 项,支持 1000 万元左右。


  方向 2: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活毒废水、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制

  拟支持 1 项,支持 800 万元左右。


  专题二: 重大病毒性传染病防控技术与产品研发(20211102)

  方向 1:多重核酸检测便携式设备及配套试剂的研制

  拟支持 1 项,支持 1000 万元左右。


  方向 2: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装备的研发

  拟支持 1 项,支持 1000 万元左右。


  方向 3:人类病毒性传染病模式小鼠资源库的建立及评估应用

  拟支持 1 项,支持 1000 万元左右。


  方向 4:人类病毒性传染病疫苗递送系统及佐剂研发

  拟支持 1-2 项,每项支持 1000 万元左右。


  方向 5:新一代智能化病毒性传染病监测预警及物联网系统研发

  拟支持 1 项,支持 800 万元左右。


  专题三:防范外来物种入侵(20211103)

  方向 1:境外输入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风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拟支持 1 项,支持 500 万元左右。


  方向 2:重要外来虫媒生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拟支持 1 项,支持 500 万元左右。


  专题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保障(20211104)

  方向 1:广东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及其疫病监测预警技术研究

  拟支持 1 项,支持 500 万元左右。


  方向 2:广东省重要战略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及利用

  拟支持 1 项,支持 500 万元左右。


  方向 3:广东省环境病原微生物监测预警及风险阻控关键技术研究

  拟支持 1 项,支持 1000 万元左右。


  方向 4:致病菌耐药性关键技术研究及其拮抗微生物制剂开发

  拟支持 1 项,支持 800 万元左右。

扶持领域

  专题一: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智能化设施设备研制(20211101)

  方向 1: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智能机器人系统的研制

  针对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环境的危险性,研究机器人环境感知技术、机械手爪作业技术、多机械臂协同作业系统、 多智能体协同控制技术和仿生示教方法,开发对样本转运、样本检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培养、污物收集和转运以及实验室局部环境高效消毒的智能化无人化机器人系统;建立实验室无人化协同作业及监控系统。


  方向 2: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活毒废水、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制

  构建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活毒废水和固体废弃物风 险因子评估、预测模型,研发风险因子检测方法、检测试剂及设备;研制活毒废水收集、储存和快速安全处理的新型设备与系统;研制运行安全、灭菌可靠的大动物尸体和固体废 弃物处理设备。


  专题二: 重大病毒性传染病防控技术与产品研发(20211102)

  方向 1:多重核酸检测便携式设备及配套试剂的研制

  针对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血(体)液等传播的病毒性传染病,研发小型便携式多重核酸检测设备及配套检测试剂, 突破检测灵敏度、特异性、检测时长、仪器重量等核心技术难点。


  方向 2: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装备的研发

  研发检测病原微生物的高通量全自动检测系统,开展多种样本前处理、病原核酸提取以及核酸检测技术的研究,实现“样本进,结果出”的全自动化核酸检测操作;研发配套的 LIMS 和自动化报告系统;研发配套的病原微生物核酸提取试剂盒;研究病原样本处理过程中防交叉污染方案,包括仪器内部空气洁净系统设计、局部气流和压力控制、样本处理耗材选用等,并应用于临床检测。


  方向 3:人类病毒性传染病模式小鼠资源库的建立及评估应用

  针对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血(体)液等传播的人类病毒性传染病,收集保存易感模式小鼠资源;筛选验证与病毒结合的受体及相关功能蛋白,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构建病毒感染新型模式小鼠;利用收集及研发的模式小鼠开展药物和疫苗验证;建立相应模式小鼠资源开发、保种、复苏和快速繁育技术,形成人类病毒性传染病模式小鼠资源库,为人类病毒性传染病致病机制研究以及新药和疫苗研发提供标准化、规模化的模式动物。


  方向 4:人类病毒性传染病疫苗递送系统及佐剂研发

  针对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血(体)液等传播的人类病 毒性传染病,根据其病原学致病机理,研发疫苗新型递送系统,并开展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发新型免疫佐剂,并开展 临床前安全性评价。


  方向 5:新一代智能化病毒性传染病监测预警及物联网系统研发

  系统性整合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血(体)液传播等病毒性传染病数据,研究新发突发病毒性传染病预警模型关键指标和流行规律分析方法,构建新发突发病毒性传染病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

  针对病毒性传染病生物样本运输的安全风险,研发符合国家标准、适用于不同场景的生物安全样品转运箱,利用 5G 技术和智能化物联网系统实现传染病生物样本采集、运输、保存全流程的实时化、信息化监管,并制定关键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推广应用。


  专题三:防范外来物种入侵(20211103)

  方向 1:境外输入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风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针对野生捕捞、极地开发、科普观赏水生动物及产品进口贸易增多带来的病原微生物入侵风险,开展相关病原微生物种类筛查、鉴定以及传入风险评估、早期预警、追踪监测技术与产品研究,并开展应用示范。


  方向 2:重要外来虫媒生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以粤港澳重要虫媒生物为研究对象,开展粤港澳地区重要外来虫媒生物及其携带病原体本底调查,研究主要外来虫媒生物及其携带病原体风险评估、早期预警、扩散阻截、追踪监测和生态修复调控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产品并开展应用示范。


  专题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保障(20211104)

  方向 1:广东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及其疫病监测预警技术研究

  构建广东省野生动物及其携带病原微生物本底资源库,开展野生动物携带病原体快速筛查、跨物种传播规律、风险评估及重要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研究。


  方向 2:广东省重要战略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及利用

  开展广东省重要战略野生植物资源本底信息研究和评估(包括物种组成、生存状况、蕴藏量等),探索建立广东省重要战略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库,研究广东省受灭绝和流失威胁(包括极危、濒危和易危)野生植物物种保护和利用、植被生态恢复和保护利用等技术。


  方向 3:广东省环境病原微生物监测预警及风险阻控关键技术研究

  针对我省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及医院、学校等人群聚集重点场所的环境介质,研究病原微生物的精准、快速、灵敏检测方法和技术;研究环境病原微生物的定量识别、风险评估方法以及多点位协同的风险阻控技术,开发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及风险预警管控系统;研究环境介质中病原微生物传播阻隔和绿色消杀关键新技术和新方法, 研发高效、智能、环境友好的消杀产品和设备并开展应用示范;研究防治药品及消杀化学品过度使用导致的环境次生风险协同阻控技术。


  方向 4:致病菌耐药性关键技术研究及其拮抗微生物制剂开发

  针对典型耐药致病菌的安全威胁,研究探索生态链中耐 药致病菌/耐药基因的产生机制、分布特征与消亡规律;针 对耐药致病菌开展耐药性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包括研究新型耐药菌靶向消除技术、研究对耐药菌具拮抗作用的微生物高通量筛选技术等,开展拮抗微生物及其关键活性代谢产物安 全性和有效性评价,开发能替代现有药物的新型微生物制剂及其稳定高效的规模化制备技术。

具体申报条件

  (一) 项目申报单位(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含)。

  申报单位为省外地区的,项目评审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港澳地区高校院所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1号)文件精神纳入相应范围。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经竞争性评审,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机构、科研活动、主要团队到广东落地,且项目知识产权在广东申报、项目成果在广东转化等条件后,给予立项支持。

  (二) 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对企业牵头或国家、省实验室(含分中心)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 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四)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题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 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研究开发或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六)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七) 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八)涉及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科研活动,需向科技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申请行政审批的项目,申报时须提供《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人类遗传资源活动承诺函》(以下简称“人遗承诺函”,模板见附件4,申报时须将项目负责人签名,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加盖公章的承诺函作为项目附件上传)。


  专题一: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智能化设施设备研制(20211101)

  方向 1: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智能机器人系统的研制

  1. 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且成果需应用于省内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2. 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方向 2: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活毒废水、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制

  1.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且成果需应用于省内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2. 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3.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专题二: 重大病毒性传染病防控技术与产品研发(20211102)

  方向 1:多重核酸检测便携式设备及配套试剂的研制

  1. 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

  2. 项目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与信息数据,需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方向 2: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装备的研发

  1. 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

  2. 项目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与信息数据,需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方向 3:人类病毒性传染病模式小鼠资源库的建立及评估应用

  1.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

  2.人类病毒性传染病模式小鼠资源库是广东省科研用公共资源库,建成后有关资源需向社会开放使用。

  3.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方向 4:人类病毒性传染病疫苗递送系统及佐剂研发

  1. 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

  2. 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3. 项目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与信息数据,需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方向 5:新一代智能化病毒性传染病监测预警及物联网系统研发

  1.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

  2. 项目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与信息数据,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题三:防范外来物种入侵(20211103)

  方向 1:境外输入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风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1.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

  2. 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3.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方向 2:重要外来虫媒生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1.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

  2. 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3.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专题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保障(20211104)

  方向 1:广东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及其疫病监测预警技术研究

  1.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申报单位应具有动物资源调查、保护及监测方面的研究基础和优势。

  2. 项目所有数据库需向科技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开放。

  3. 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4.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5. 项目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方向 2:广东省重要战略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及利用

  1.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申报单位应具有植物资源调查及保护方面的研究基础和优势。

  2. 项目所有数据库需向科技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开放。

  3. 项目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方向 3:广东省环境病原微生物监测预警及风险阻控关键技术研究

  1.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

  2. 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方向 4:致病菌耐药性关键技术研究及其拮抗微生物制剂开发

  1.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地点及成果转化应用须在广东省内。

  2. 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3.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申报限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5月13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7:00。


联系方式

  (一)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专题业务咨询):黄浩潮、沈思,020-39149554、83163902

  (二) 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三)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020-8316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