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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用途)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22 浏览量:7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18/2023-12-10
  • 项目类型 :
      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

  (一)重点企业快速增长奖励

  增加值率30%以上-40%(含),按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增加值率40%以上-70%(含),按增量部分的3%给予奖励;增加值率70%以上,按增量部分的5%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其2021年度区财政贡献的80%。


  (二)新落户企业场租补贴

  场租补贴第一类:实缴注册资本在15万美元(含)或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至45万美元或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企业,且未做减资的生物医药企业。按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15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含)。

  场租补贴第二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按实缴租金的50%给予房租补贴支持(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25元),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含)。

  (1)在45万美元(含)或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至150万美元或1000万人民币以下,且未做减资。

  (2)经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为独角兽潜力企业或独角兽种子企业。

  场租补贴第三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第1-24个月(含)期间给予全额房租补贴(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0元),第25-60个月(含)期间按实缴租金的50%给予房租补贴支持(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25元),补贴面积不超过2500平方米(含)。

  (1)实缴注册资本在150万美元(含)或1000万人民币(含)以上,且未做减资;

  (2)全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股权占比超过50%;

  (3)获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国家三等奖(含)以上;

  (4)清科中国股权投资年度论坛在当年度发布的中国医疗健康领域投资机构(30强以内)投资总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

  (5)省、市、区属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总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6)经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为独角兽企业。


  (三)扩大生产空间奖励

  按实际购置价格(不含税)的最高20%给予补贴,首年补贴10%(最高不超过首付金额的50%),第二、三年在达到相关条件后再分别补贴5%。同一企业最高补贴1000万元。


  (四)加大资金投入奖励

  1.申请条件和支持标准

  (1)2022年在我区注册成立且2022年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元人民币或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按2022年实缴注册资金每1亿元或1000万美元(含)奖励2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500万元。

  (2)2022年前在我区注册成立且2021年新增实缴注册资本在3亿元人民币或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含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独角兽入库企业),按2021年实缴注册资本每1亿元或1000万美元(含)奖励3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500万元。


  (五)净化车间装修补贴

  按认定的净化车间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补贴

  给予申报单位每项认证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七)进入临床试验补贴

  对取得临床试验凭证并进入临床试验的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同类产品的不同规格按一项受理。同一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其中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最高奖励100万元)。


  (八)临床试验责任险补贴

  按2022年已支付临床试验责任险保费(不含税)的50%予以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


  (九)取得产品证书奖励

  按照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类产品的不同规格按一项受理)。同一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十)快速投产奖励

  (1)已获得2019年度、2020年度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成果产业化奖励的企业:自该产品有销售收入起3年内,分别按年销售收入的3%、2%、1%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产品3年累计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逾期不补。

  (2)自2021年起首次取得药品或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证书并实现产业化的生物医药企业:首次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次年起三年内,第一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按该产品年销售收入的5%予以奖励;第二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按该产品年销售收入的4%予以奖励;第三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按该产品年销售收入的3%予以奖励;逾期不补。同一产品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十一)支持社会组织举办产业活动

  按每场5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同一单位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十二)企业参展补贴

  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特装布展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予以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展会最高补贴1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

  (一)重点企业快速增长奖励

  1.申报条件

  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以上,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保持正增长的生物医药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10亿元(含),且同比增长35%以上的。

  ②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30亿元(含),且同比增长30%以上的。

  ③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0亿元-50亿元(含),且同比增长25%以上的。

  ④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亿元-100亿元(含),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

  ⑤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


  (二)新落户企业场租补贴

  1.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自2019年起新引进或迁入我区且未购买办公场地,其中:

  (1)2019年、2020年已获得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房租补贴的企业。

  (2)2021年或2022年新引进或者注册的企业,在我区租赁用于自身研发、生产等办公场地。


  (三)扩大生产空间奖励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自2021年起在我区购置研发和生产用房,且2022年度已纳入我区规上统计库。

  (2)申报单位申请首年补贴,须在2022年签订购房协议并完成首付及物业交付;申请第二年补贴,须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超过35%(含)且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场地购置费)强度达5000元/平方米以上;申请第三年补贴,须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超过 35%(含)且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场地购置费)强度达8000元/平方米以上。


  (四)加大资金投入奖励

  1.申请条件和支持标准

  (1)2022年在我区注册成立且2022年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元人民币或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按2022年实缴注册资金每1亿元或1000万美元(含)奖励2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500万元。

  (2)2022年前在我区注册成立且2021年新增实缴注册资本在3亿元人民币或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含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独角兽入库企业),按2021年实缴注册资本每1亿元或1000万美元(含)奖励3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500万元。


  (五)净化车间装修补贴

  1.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按净化车间标准装修,并已依法取得相应施工许可或其他证明文件;

  (2)净化车间在2022年达到10万级(含)或C级(含)以上洁净等级标准,建设符合GB50073-2001规范、GMP标准或ISO标准;

  (3)项目完工并获得省级以上(含)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中国计量认证(CMA)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净化车间需在高新区管辖区内,只能自用于研发生产,不允许存在转租、合租、共用等情况。


  (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补贴

  1.申请条件

  2022年首次通过ISO 9001或ISO 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七)进入临床试验补贴

  1.申请条件

  (1)在我区自主研发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物医药企业;

  (2)2022年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凭证,并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3)医疗器械产品不包括在《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1年)》(见附件7)和《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2021年)》(见附件8)。


  (八)临床试验责任险补贴

  1.申请条件

  (1)在我区自主研发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物医药企业;

  (2)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凭证并进入临床试验,并在2022年购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责任险;

  (3)医疗器械产品不包括在《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1年)》(见附件7)和《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2021年)》(见附件8)。


  (九)取得产品证书奖励

  1.申请条件

  (1)在我区自研、自2021年起首次取得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并在我区产业化;

  (2)该产品取证起三年内,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十)快速投产奖励

  1.申请条件

  (1)已获得2019年度、2020年度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成果产业化奖励的企业。

  (2)自2021年起首次取得药品或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证书并实现产业化的生物医药企业,次年起三年内(按财政年度计算),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十一)支持社会组织举办产业活动

  1.申请条件

  (1)在我区运营的生物医药产业联盟、生物医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须经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备案认定;

  (3)申报单位举办产业活动前需提前向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备案;

  (4)申报单位于2022年在我区范围内举办产业活动,且每场活动参与单位不少于30家,参与人数不少于80人。


  (十二)企业参展补贴

  1.申请条件

  (1)2022年参加专业性展会的生物医药企业;

  (2)组织该展会的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须经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备案;

  (3)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展前应提前向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备案;

  (4)参加的展会应属于专业性较强的业内知名展会;

  (5)同一展会未享受其他各级财政补贴。

申报材料

  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

  (一)重点企业快速增长奖励

  ①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1);

  ②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③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④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⑤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⑥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⑦2022年申报单位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⑧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新落户企业场租补贴

  (1)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2);

  (2)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3)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022年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7)如申请补足2019年度、2020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资金(场地补贴资金)的,需提供满足场租补贴第三类的佐证材料;

  (8)如申请2022年度场租补贴,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租赁费用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日期、发票号码、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开票日期、付款日期等)、租房协议、发票、付款凭证及记账凭证等佐证材料;

  (9)如申请2022年度场租补贴第一、第二类的企业还需提供具有验资资格机构出具的2022年验资报告或经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为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的证明材料;

  (10)如申请2022年度场租补贴第三类的企业还需提供具有验资资格机构出具的2022年验资报告或以下佐证材料之一:

  ① 获得全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股权占比超过50%;

  ② 获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国家三等奖(含)以上;

  ③ 经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为独角兽企业;

  ④ 清科中国股权投资年度论坛在当年度发布的中国医疗健康领域投资机构(30强以内)投资总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⑤ 省、市、区属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总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11)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扩大生产空间奖励

  (1)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3);

  (2)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3)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2022年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8)完成购房款支付的费用明细表、购房协议、发票、付款凭证、房产证、契税凭证等佐证材料;

  (9)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场地购置费)专项审计报告(申请第二年、第三年补贴的企业提供);

  (10)购房补贴承诺函(见附件6);

  (11)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加大资金投入奖励

  (1)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4);

  (2)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3)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2022年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8)具有验资资格机构出具的2022年验资报告;

  (9)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独角兽培育库在库证明(在2021年前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

  (10)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净化车间装修补贴

  (1)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5);

  (2)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3)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2022年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8)省级以上(含)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中国计量认证(CMA)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工程开工建设登记备案回执或属地出具的开工证明文件;

  (10)符合条件的净化车间有效的场地购买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

  (11)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补贴

  (1)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6);

  (2)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3)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2022年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8)ISO 9001或ISO 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9)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进入临床试验补贴

  (1)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7);

  (2)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3)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022年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7)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批件》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表》等证明材料;

  (8)临床试验研究相关佐证材料(含与临床研究机构签订的临床研究合同、临床试验伦理会报告等);

  (9)申报医疗器械在珠海高新区产业化的声明(见附件9);

  (10)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八)临床试验责任险补贴

  (1)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8);

  (2)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3)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022年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7)2022年购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责任险的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和记账凭证等;

  (8)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批件》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表》等批准临床试验证明材料;

  (9)临床试验研究相关佐证材料(含与临床研究机构签订的临床研究合同、临床试验伦理会报告等);

  (10)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九)取得产品证书奖励

  (1)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9);

  (2)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3)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022年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7)《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9)该产品2022年销售收入的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日期、发票号码、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开票日期、收款日期等)、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收款凭证、记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10)申报型号销售专项审计报告;

  (11)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十)快速投产奖励

  (1)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10);

  (2)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3)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022年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7)《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新药证书》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9)该产品2022年销售收入的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日期、发票号码、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开票日期、收款日期等)、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收款凭证、记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10)申报型号销售专项审计报告;

  (11)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支持社会组织举办产业活动

  (1)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11);

  (2)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3)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022年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7)经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备案认定的证明材料;

  (8)举办产业活动的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活动资料等证明材料;

  (9)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十二)企业参展补贴

  (1)2022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12);

  (2)申报单位承诺函(见附件4);

  (3)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2022年完税证明(不含个税);

  (7)经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8)该专业性展会的背景介绍;

  (9)组织单位的组展通知、展位合同、展位费发票、支付凭证、记账凭证、企业报名表、展位图片、展会现场图片等证明材料;

  (10)申请特装布展费还需提供展位特装搭建合同、设计方案、发票、支付凭证和记账凭证等证明材料;

  (11)区科技产业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珠海高新区生物药和医疗器械企业

  1.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证照复印件;

  3.上个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

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8日至12月10日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2023年11月18日至12月10日期间,申报单位登陆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注册登录后,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申报材料的扫描图片、文件等必须清晰完整,且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生效。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审核。工信部门委托区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协会,将于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进行网上审核。若审核要求企业补正资料,企业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补正并在网上重新提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书面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于2023年12月18日18:00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需带水印、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提交到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一)初审:珠海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协会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13709699213

  (二)复审: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工业科

  联系人:贺小姐,联系电话:0756-3629558

  莫小姐,联系电话:0756-3629332

  (三)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