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珠海保税区高新技术企业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20 浏览量:300 收藏
园区企业获得区统筹发展局提供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且当年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奖励30万元。
企业既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又获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区财政奖励额度不重复叠加,对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中已有区财政资助的部分将相应扣除。
1.申报企业在保税区、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所缴纳的税款实际入库到保税区,并符合《珠海保税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
2.通过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新认定)的企业。
1.珠海保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金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述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2021年8月31日17点前
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1栋204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璐璐,884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