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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项目入库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量:40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20/2023-10-10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贷款贴息

具体扶持方式

  (一)贷款利息补贴标准。1.2022年11月24日之前贷款的项目,按当期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计算补贴利息,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2.2022年11月24日(含)之后的目录贷、信用贷(核算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贷款的利息)贷款的项目,按当期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计算补贴利息,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22年11月24日(含)之后的支小贷(核算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核算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贷款的利息)贷款的项目,按当期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计算补贴利息,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3.首笔贷贷款的项目,按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计算补贴利息,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担保费补贴标准。1.2022年11月24日之前的担保贷贷款的项目,按实际发生保费的50%计算补贴保费,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2.2022年11月24日(含)之后担保贷贷款的项目,按实际发生保费的50%计算补贴保费,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补贴时段。补贴时段为贷款项目2023年9月30日(含)之前产生的贷款利息、担保费用,且没有获得过同类财政资金(贷款利息、担保费用补贴)支持的项目,专精特新企业贷款项目除外(目录贷中的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可同时享受省市贴息政策)。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2023年6月30日(含)前发放贷款且已完成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备案的贷款项目;贷款企业在补贴贷款项目期限内没出现逾期且正常支付银行利息。符合申报条件未还清银行贷款的项目可申报本次补贴。

  二、支持范围

  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贷款项目,包括目录贷、信用贷、支小贷、担保贷和首笔贷共5类贷款项目。

  为方便企业查找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我局整理了“2024年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备案项目拟补贴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拟补贴清单,见附件1),请企业对照拟补贴清单的贷款项目类别登录申报平台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由于拟补贴清单是从项目备案系统导出后整理形成,可能出现个别项目不在拟补贴清单内的情况,请企业及时联系我局工作人员核对,防止错报漏报。


申报材料

  企业网上填写信息表,对应上传以下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贷款合同(复印件)

  3.担保合同(复印件)(担保贷项目提供)

  4.借款借据(复印件)

  5.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

  6.支付担保费用凭证(复印件)(担保贷项目提供)

  7.企业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8.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9.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时间

       2023年8月20日至10月10日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在2023年8月20日至10月10日网上申报期间,登陆“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按照服务平台—企业使用手册(见附件2)指引进行用户注册,注册登录后,填写“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并对应贷款项目所属类别上传申报材料(包括图片、文件等),上传的材料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生效。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审核。申报企业在2023年8月25日至10月15日网上审核期间,自行登录申报平台查询网上审核结果,若审核要求企业补正资料的,企业需配合完成资料补正并在网上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审核即完成本次申报,企业不需向我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国安,2250183、13326628928(微信同号);刘欣,2219203、1380980819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