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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专家评审)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量:27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0-11/2021-10-29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一、给予产业青年优秀人才20万元奖励,分2年等额发放,每年发放一次。入选后发放首笔奖励,往后经年度审核合格后予以续发。

  二、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或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三、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子女在义务和高中教育阶段可享户籍学生待遇。

  四、为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发放“珠海英才卡”,在落户、工商登记、税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学、购房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五、鼓励和支持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参加学术技术创新交流活动,通过论坛、讲座、行业沙龙、高级研修班等形式不断拓展其学术技术视野。

  六、用人单位要为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制定落实具体培养方案,积极配备培养导师、团队助手,提供重要的科研岗位,鼓励产业青年优秀人才承担科研项目,注重发挥其在团队中的核心骨干作用,为产业青年优秀人才施展才能提供广阔舞台,营造有利于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

  七、优先推荐在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中涌现出的优秀人选申报国家、省各类人才计划。用人单位要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根据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的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等在待遇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并在科研经费、实验设备、工作场所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要帮助解决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专心致志地从事科研、技术、管理创新工作。

具体申报条件

  凡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下称用人单位)中,在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从事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青年人才,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申报产业青年优秀人才: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全职在珠海工作,依法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四)2020年度1-12月在珠海用人单位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0万元以上。

  (五)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5年以上技术研发工作经历,且近5年来取得的研究成果对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有明显促进作用。

  2.现任企业管理中层以上职务满3年,业绩突出,对企业成长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有较大贡献。企业管理中层以上职务具体为,担任企业内设一级部门或大型企业内设二级部门副职以上的管理人员。


  注:

  1.获批自评资格的企业(含关联企业),其员工不得重复参加专家评审。

  2.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不列入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选对象。

  3.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不可重复申报。

申报限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学术、业绩、成果弄虚作假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受刑事处罚的。

  4.近5年内受纪检监察部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的。

  5.近5年内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6.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7.在珠海信用平台有严重失信记录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9.其他需要取消人才入选资格的情形。

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需提供材料

  (一)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专家评审推荐人员名单(网上填写,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二)申报单位近3年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与系统填写内容一致)。

  1.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材料需体现研发费用,打印盖章后上传);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其中:一般纳税人提供税款所属期为当年12月1日-31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税款所属期为当年第四季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二、个人需提供材料

  (一)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个人申报表(网上填写并完成单位审核后,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二)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系统可自动比对的,无需提交此材料)。

  1.境内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

  2.港澳台人才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外籍人才提供有效护照。

  (三)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四)个人承诺书。

  (五)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其中,国内居民及港澳台人才需在本市公共人才与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外籍人才需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六)具有5年以上技术研发工作经历或在现任企业管理中层以上职务满3年的佐证材料。

  (七)评审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工作或管理业绩报告、《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表》提及的体现个人知识水平、专业技术技能、以及近5年获得主要奖项荣誉、主持/参与的主要项目、论文论著、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产品证书、标准编制等主要业绩、成果、贡献佐证材料。

  (八)其他需补充的佐证材料。


  注:申报材料请尽量提供有客观公信力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扫描上传原件或经单位核实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中,外文证明材料需对关键信息进行中文翻译。

申报时间

  1.个人申请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29日。

  2.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

  3.初审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4.复审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复审通过后,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23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到相应受理部门,各受理部门汇总纸质材料于2021年11月26日前提交到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提醒: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请按申报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填报,建议不要集中在申报截止日(即系统关闭当天)提交申请,以免导致网络堵塞,影响申请工作。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审→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审申报页面,点击“申报”后,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审→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审审核页面,点击“审核”后,对申请人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等进行核实、加具推荐意见,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并完成“组批”报送。

  注:综合我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年度评选指标数和往年企业推荐入选数量等情况,原则上大型企业最多推荐6名、中型企业最多推荐4名、小型企业最多推荐2名。

  (三)初审。企业所在区(以单位纳税地为准)受理部门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复审。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通过集中评审、实地考察、面谈或远程视频答辩等方式,对申报人技术水平、业绩及成果、经济社会贡献、发展潜力以及岗位匹配度、业内认可度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提名人选。

  (六)确定人选。对提名人选按规定进行安全信用审查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且无重大失信行为的人选,报市人才办审定后,确定为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发放珠海英才卡(B卡)。

联系方式

  1.初审受理部门

序号

所属区

经办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1

香洲区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0756-2133200
0756-2227270

香洲区兴华路5号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301办公室

2

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6-7262615

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栋110室

3

斗门区

 

斗门区委组织部

 

0756-2781100

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9号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411室

4

高新区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0756-3629392

珠海高新区南方软件园A1栋1105室

5

万山区(保税区)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管委会

0756-8686728

保税区宝盛路8号国际贸易展示中心一号楼五楼1501

  2.复审部门: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人社服务窗口大楼3楼

  咨询电话:0756-2120178

  服务邮箱:rsrcb@zhu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