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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发布时间:2020-09-28 浏览量:4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贷款贴息

具体申报条件

  (一)担保、贴息对象:

  1.重点扶持对象: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民和港澳台人员。

  2.其他人员:指除重点扶持对象以外的人员。

  3.小微企业:指在珠海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

  (二)担保、贴息条件:

  1.重点扶持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姓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其他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除上述第1点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提交贷款申请之日前3年)。

  3.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1.重点扶持对象和其他人员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

  2.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以下简称捆绑性贷款);

  3.符合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和利率

  1.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重点扶持对象个人借款人或小微企业借款人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贷款期满后,可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担保基金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其他情形的借款人,只能享受1次贴息。

  2.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个人贷款、捆绑性贷款,在贷款合同签订之日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3个百分点标准(即LPR+3%)内据实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之日LPR的50%给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由经办银行参照LPR并结合借款人信用情况、风险分担方式合理确定,在同期限LPR(合同签订之日,下同)加不超过3个百分点。

申报材料

  (一)申请贷款

  1.个人申请贷款材料:

  (1)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士官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身份辅证材料。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4)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5)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户口簿、外地就业登记材料或参保材料。

  (6)网络商户提供相关网络经营情况材料。

  (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建档立卡材料。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民分别提供相关辅证材料。

  属于合伙经营的,同时提供合伙经营辅证材料和合伙经营人员花名册。

  注: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获得的信息、资料,不再要求借款人提交纸质材料。

  2.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材料:

  1.企业在职职工花名册;

  2.当年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相关辅证材料;

  3.当年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免提供,由人社部门在人社信息系统核查)。

  (二)申请贴息

  1.借款人申请贴息。通过信息系统等方式向所在区经办机构提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

  (2)发放贷款的经办银行出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有关情况证明》原件和利息支付相关辅证材料。

  2.经办银行代借款人申请贴息。经办银行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关规定,计算创业担保贷款应贴息资金,并通过信息系统连同申请材料代借款人向区经办机构提出贴息申请。

申报流程

  (一)申请贷款。借款人向本市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二)申请贴息。借款人向所在区经办机构提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或经办银行代借款人向所在区经办机构提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

  网上办理流程:(见详细说明)选择需要预约的业务,选择时间,预约登记即可。

联系方式

  咨询方式:

  1:政务服务咨询电话:0756-12345

  2.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和地址: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咨询网址:http://www.zhrsj.gov.cn

  微信号:珠海人社

  政务微博:http://weibo.com/zhrsj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756-2128739

  投诉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访大厅

  投诉网址:http://www.zhrsj.gov.cn

  前往投诉

  信函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访大厅

  窗口办理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见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和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行政复议

  部门: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28号

  电话:0756-2255940

  网址:http://www.zhsf.gov.cn/zmhd/xzfyyys/grxzfysq/

  行政诉讼

  部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金陵大厦

  电话:0756-7793023

  网址:http://www.jw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