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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优秀家政服务员

发布时间:2022-03-07 浏览量:13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3-07/2022-04-29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对被认定为我市优秀家政服务员的,按照有关规定,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不需另行提出申请。

具体申报条件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家政服务一线工作,从业经验丰富、技能水平突出、职业素养较高,能够充分展示家政服务行业形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家政服务员。

  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


  二、认定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和谐友善;

  2.在珠海市从事家政服务一线工作1年及以上(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培训老师以及其他非一线从业人员不可申报);

  3.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信用,无违法犯罪记录;

  4.在珠海“南粤家政”信息登记平台注册,并持有“上门服务码”(绿码)。

申报材料

  1.家政服务员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查询结果;

  2.家政服务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

  3.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与珠海“南粤家政”信息登记平台数据一致的从业人员各项收入佐证材料;

  5.家政服务员奖项证书复印件;

  6.员工制家政服务员证明(参加珠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通过系统核查无需提供,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要提供本年度社保材料);

  7.用人单位为家政服务员发放工资证明(近3个月的银行明细);

  8.根据评审项目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时间

  4月29日前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按属地原则,有意向申报优秀家政服务员的家政服务机构应于4月29日前择优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推荐家政服务员,填报《珠海市优秀家政服务员推荐表》,每名家政服务员仅能申报一个家政领域,每家家政服务机构推荐人选不多于6人。请结合申报人实际情况提交资料。

  (二)初步选拔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在收到材料后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评分并加具初审意见,对获得60分及以上的家政服务员,在《珠海市优秀家政服务员推荐表》加盖公章后于5月20日前报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三)网络投票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收到推荐材料后,对各经办机构评分进行复核。评分排名前30名的家政服务员,进入网络投票环节。若出现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均进入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5个工作日。网络投票票数最高的计100分,按照排名顺序,每降低1名减2分。

  (四)确定名单

  推荐材料评分占80%,网络投票得分占20%,将最终综合评分排名前20名的家政服务员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在市人社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优秀家政服务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文公布。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