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
发布时间:2022-07-25 浏览量:625 收藏
广东省科协视财力情况对评估为优秀等级的工作站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开展海智活动。支持经费必须用于工作站有关海智工作及活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规情况,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撤销支持,收回已拨付的经费。
建站单位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在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并加大对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政策扶持力度。
一、申报范围
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园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领导重视,有专门工作机构和具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有办公场所和条件保障。
(二)申报单位须制定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建站的发展目标。
申报建站的单位,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技术合作项目,有自己的研发团队,日常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引入和促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工作。
(一)申报单位请登录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http://www.nanyuehz.cn/,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程序:注册账号后登录→工作系统→项目申报→“2022年度新申报-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项目→进入申请→填写及提交申报信息)。
(二)请将纸质版材料一式叁份盖章后邮寄至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20日。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提出申请报告和填写申请表,并报送提交材料(通知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科协网站http://www.gdsta.cn“通知公告”栏下载 )。
1.申请报告。提出申请并说明包括设立“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目的、优势、保障条件、工作计划、预期目标等内容;
2.填写表格。填写附件《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申请表》;
3.请省科协团体会员、地级以上市科协、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推荐。为便于日常工作联系及管理,省科协团体会员、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所推荐的单位,需递交1份申报材料给申请建站单位所属地市科协备案。
(二)省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不再进入后续现场评估和评审流程。
(三)省科协组织专家对通过现场评估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和省科协海智工作小组审批后,授予“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牌子。
(一)实施单位: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联 系 人:汪佳丽 林湖彬 020-2832830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203室(邮编:510040)
(二)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联 系 人:杨 芳 020-83563981
(三)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支持:广东省电子学会
联 系 人:戴凯琳 020-87293673 1341819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