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珠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补贴

申报已结束珠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补贴

发布时间:2023-10-17 浏览量:2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1-29/2024-03-25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请补贴对象建设地位于香洲辖区内,且为对外服务的公共充电设施。

  (二)申请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和“2023年接入‘粤易充’平台”等条件,并已接入珠海市智慧能源大数据平台(下称“珠海充”),实现互联互通。

  (三)申请补贴对象应符合充电设施竣工验收要求,取得具备CNAS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设备验收合格书,已进行用电报装的充电设施,还应取得珠海供电部门受电竣工检验合格书。

  (四)申请补贴对象应符合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要求,提交由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对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申请对象原则上不予补贴。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粤易充”接入证明、“珠海充”接入证明、CNAS型式报告、珠海供电部门受电竣工检验合格书和充电站点第三方验收核查报告(如有即提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信用报告、运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文件、关于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请表等。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时间

  (四)我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逾期未报的充电基础设施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流程

  (一)申请补贴对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报《珠海市香洲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表》(附件2)及《2023年度香洲区充电基础设施现场核查报告》(附件3),并于2024年3月1日前连同“粤易充”和“珠海充”接入证明电子版一起提交至香洲区发改局(电子邮箱:xzqjnjczx@zhuhai.gov.cn)。

  (二)申请补贴对象应接入“珠海充”(网址:http://120.238.199.174:8090/charge/#/),线上录入相关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并提交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4)。

  (三)“珠海充”平台运营方负责对企业线上提交的站点、设备相关信息进行初审,确认申请补贴对象与“珠海充”实现互联互通后,通过线上审核,并提供接入证明。

  (四)申请补贴对象须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骑缝章,参见附件5)交至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翠景路99号香洲区人民政府大楼703)。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区发改局 戴琼,联系电话:2516135;区发改局 陈锋锋,联系电话:2516575;“珠海充”负责人 曹宇,1372884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