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珠海市金湾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量:6 收藏
(一)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全程跟踪协调培训有关事宜,能够做到信息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及时汇报;
(八)愿意在我区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九)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十)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培训资质:申请书、机构证照、被认定为培训基地文件等;
2.机构情况:含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成功案例、近三年培训学员满意度、能满足各阶段培训任务要求等相关材料;
3.培训方案:符合《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体现本地农业产业发展特点;
4.保障措施:提供培训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5.财务管理:有健全账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用途符合《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资金规定范围;
6.延伸服务及其他佐证材料。
2023年12月28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