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专利奖实施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量:10 收藏
1.获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并在本市实施的专利项目,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单位或珠海居民(具有珠海户籍或至申请本项目资助时,在本市工作且连续缴纳珠海社保1年以上的居民)的,对第一专利权人按省政府授予奖金的60%给予配套奖励;
2.获第十届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并在本市实施的专利项目,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对第一专利权人按省政府授予奖金的60%给予配套奖励。
获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并在本市实施的专利项目,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单位或珠海居民(具有珠海户籍或至申请本项目资助时,在本市工作且连续缴纳珠海社保1年以上的居民)的,对第一专利权人按省政府授予奖金的60%给予配套奖励。
获第十届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并在本市实施的专利项目,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对第一专利权人按省政府授予奖金的60%给予配套奖励。
1.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非珠海户籍需提供2023年度珠海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承诺书;
3.其他证明材料。
6月30日前
1.注册登录。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2.申报提交。在“2024年度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一般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中对应(珠海市2024年度授权发明专利奖励项目申报)申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
3.申报单位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随时通过申报系统关注所申报项目的“工作进度”栏,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
(联系人及电话:黄艳艳,262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