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知识产权保险补贴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量:6 收藏
1.对我市注册企业,购买了除知识产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外的知识产权财产保险、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信用保证保险等知识产权相关保险的,按保费50%补贴。
2.当年对上一年的相应保费进行补贴,以保险公司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单个企业每年补助累计不超过10万元。
3.本项经费市级安排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注册地址为珠海市的企业,购买了除知识产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外的知识产权财产保险、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信用保证保险等知识产权相关保险的。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开具的知识产权保险费发票;
2.与相关保险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保险单;
3.承诺书;
4.其他证明材料。
6月30日前
各区局自定。除线上审核要求补充材料外,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黄艳艳,2622252)